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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将启动这些应急响应措施...

2018-01-05 09: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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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三天(1月5日-1月7日)我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结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18年1月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启动期间,继续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项减排要求。同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路及进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3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⑤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⑥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2次以上洒水频次。

⑦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⑧机动车限行措施。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⑨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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