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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7号)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7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于2022年8月9日、8月12日、8月14日开展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8月9日:湟源县城关镇辖区范围内全体女性居民,湟源县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商超、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环卫保洁、文化旅游场所、水电煤气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8月12日:湟源县城关镇辖区范围内全体男性居民,湟源县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商超、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环卫保洁、文化旅游场所、水电煤气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8月14日:湟源县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商超、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环卫保洁、文化旅游场所、水电煤气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
8月9日、12日7:00至12:00,8月14日8:00至12:00
三、注意事项
1. 请符合检测范围内的人员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辖区内各重点行业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单位责任,组织员本单位职工有序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 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核酸采样,但须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村(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4. 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5. 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6. 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 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湟源县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原标题:《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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