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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官网9日信息,发改委同意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行不超过82.9亿元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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