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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男子微博发布打狗处警人员个人隐私,被行拘五日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2018-01-07 14: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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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7日从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公安分局获悉,长沙雨花区24岁男子周某新因为公布长沙棒杀金毛犬现场处置人员陈某的家庭住址及家庭住址外观照片,涉嫌散布他人隐私。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等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12月31日,一段“金毛被民警棒杀”的视频引起了部分爱狗人士的抗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天心警事”发布通报称,芙蓉南路“现代空间”小区楼下一金毛咬伤一人,攻击另一路人,该路人衣物被咬破但并未受伤。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又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随后,警方向媒体出示了被棒杀的金毛犬4分钟内连咬3人的监控视频。

警方的通报和公开的现场视频并没有平息爱狗人士的愤怒和质疑。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事件发生后,处警人员遭人肉搜索,处警派出所电话一度被打爆;处警派出所里一位辅警因长相与处置人员相似,手机上收到2000多条谩骂和恐吓的短信。

长沙警事案情通报

1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长沙警事 发布案情通报称: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男,24岁,长沙雨花区人)等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7年12月31日15时许,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金盆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依照相关规定对一只咬人犬只进行了捕杀。当天20时许,周某新在新浪微博上以“丑帅的Gary”账号公布现场处置人员陈某的家庭住址及家庭住址外观照片,散布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男,24岁,长沙雨花区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日,周某文(男,26岁,长沙开福区人)因公然侮辱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长沙警方正对其他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在此正告:表达诉求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应该尊法守法,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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