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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使用父母工龄购买的房产,其他子女可以继承其中份额吗?

2022-08-18 12: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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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因此部分父母或者子女会利用该优惠购买房改房,但是又因为其中并未协商好,而引起纠纷。那么使用已故配偶的工龄购买的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子女使用父母工龄购房,房子属于谁呢?

 

一、父母一方使用已故配偶的工龄共同购买的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早在2000年,最高院就在《最高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中提出,工龄购房只是一种补贴性政策,而非财产或者财产权益,房屋产权的归属和房屋的出资情况有一定关系。并且,如果遗产没有发生继承,那么所购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所购买的房产则为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其实该复函并未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如何计算做一个细化,直至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才对此作出细化规定: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的财产价值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进行继承。也就是说,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所购的房产,属于健在一方与已故配偶共同共有。其具体价值的计算方式为:(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二、子女使用父母工龄购房,该套房产属于谁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因此对于父母购房子女出资的情况,若对房屋产权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内容履行;若未作出约定,原则上子女的出资行为不足以变更房屋产权归属,所以实际上房屋仍然属于父母的财产,在父母去世后所有子女均具有继承权。对于出资子女的出资额,可以作为父母向其所负债务以遗产进行清偿或在分割房屋份额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在解决相关问题时,应当先去了解在购房时是否有使用配偶的工龄,如果有,那所购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都有权继承该房产。同样,如果子女使用父母的工龄所购的房产,子女出资的行为不足以变更房屋产权归属,因此仍然属于父母的财产,若没有遗嘱,在父母去世之后就作为父母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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