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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可享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十万元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鼓励引导农村发展特色种养业,引导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并瞄准京津市场,引导发展精细果菜和特色高端叶菜、优质草食畜牧和优质奶源基地。
我市将探索开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产权等“三权”抵押、订单、存货及大型农机具设备、厂房、蔬菜大棚、养殖园区等抵质押贷款。
同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财政贴息、政策性担保创业、“政银保”、小额贷款风险补偿等措施,努力帮助解决返乡下乡创业创新融资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落实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县(市、区)延伸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贴息标准予以贴息。
来源:燕赵晚报
(原题为《石家庄返乡人员创业创新 可享10万元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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