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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军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云南高院”微信公号
2018-01-22 11:4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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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院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云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兴华宣读省委决定:侯建军同志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1月21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张学群辞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侯建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侯建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为侯建军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侯建军在任职发言中表示,从齐鲁大地来到七彩云南,环境变了,但是初心和使命不变,能够融入云南这片热土,成为一名云南人,有机会为云南的各族人民做贡献,感到莫大的荣幸,一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恪尽职守,不辜负组织的信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委的大政方针在全省法院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二是坚定法治信仰,着力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敬畏法治,信仰法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改进司法作风,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习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和省委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时效性,把省委工作的重点、改革发展中的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四是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建设过硬的法院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办好案子,坚决清除司法腐败,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努力做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五是严于律己,当好表率。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自律意识,发挥头雁效应,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管亲朋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原题为《【聚焦】侯建军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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