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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代表:呼吁推广靖远县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执法模式

澎湃新闻记者 马作鹏 实习生 郑洁
2018-01-30 07: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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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平凉市代表团获悉,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甘肃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周丽宁,向此次大会提交了《关于出台“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呼吁推广靖远县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的执法模式。

澎湃新闻了解到,甘肃省靖远县2009年作为反家暴项目试点县开展“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工作,成功探索出“五中心”联动维权工作机制。

据《兰州晨报》报道,所谓“五中心”具体是指依托反家暴相关部门、机构建立的,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的五个“中心”:包括依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110投诉中心”;依托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和医院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依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靖远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县妇联办公室建立的“靖远县妇女儿童抚慰中心”;依托县民政局救助站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对于以前缺乏反家暴工作基础的靖远县来说,“五中心”相对应的是处置家暴模式的五个环节:阻止暴力、伤情鉴定、法律诉讼、心理辅导、安全庇护。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使多机构合作机制最大可能地发挥作用。

甘肃省靖远县公安局出台了“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从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方法和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一部帮助民警正确执法家庭暴力案(事)件的工作指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

在“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中,将民警处警制止家庭暴力开展现场危险评估与“五中心”工作转介衔接,将以受害人需求为中心的“五步法”和引导受害人对自己的处境开展危险性量化评估等工作方法纳入其中,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赞扬。

《靖远县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矛盾,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截至目前已实施了1年零9个月。

周丽宁表示,《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其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赋予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给予加害人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并通知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将需要紧急安置的受害人送到临时庇护场所等职责。

但是,受法规条文所限,公安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缺乏相应的操作细则,出现各地执法情况不统一,存在着家暴受害人不能及时有效得到保护的情况。

周丽宁在《建议》中提到,据甘肃省妇联系统信访统计,家庭暴力案件信访仍占到总信访量33%,其中有50%反映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因缺乏规范指引,受理后处理结果当事人不满意。

周丽宁建议甘肃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靖远县公安局的处置家庭暴力执法模式,出台《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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