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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宝马与大巴车斗气互别1.5公里,驾驶人双双被刑拘

平安周口微信公号
2018-02-06 19: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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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曝出,《宝马大巴斗气互别,周口大道上演速度与激情》,引发网友热议。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现查明:2018年01月15日13时30分许,王某斌驾驶皖SV8901小型轿车从商周高速周口北站下高速后,沿周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因赶时间见缝插针多次超越其他车辆,当行驶至周口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准备变道超越赵某江驾驶的豫P8C361大型普通客车时,赵某江没有避让,王某斌驾车不顾赵某江鸣笛示意强行向右变道超越豫P8C361大型普通客车,造成赵某江为了躲避险些撞到路边的绿化带。被别后,赵某江心中气恼为报复对方,驾驶豫P8C361大型普通客车加速向左越过道路中央双黄线并绕过限高架下的减速带从左侧插到皖SV8901小型轿车前边后,以“S型曲线”行驶对该车进行连续多次别挡,随后王某斌也报复性驾驶皖SV8901小型轿车加速从右侧超过豫P8C361大型普通客车并以“S型曲线”行驶别挡大客车,最后赵某江驾驶大客车一直追着王某斌驾驶的宝马车到周口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周口威诚4S店院内方才停下。

(照片由网友提供)

从开始超车到双方最终停车,中间路程长达1.5公里,路上车辆和行人均不少,双方应当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双方车辆及车上人员和其他车辆和人员造成危险,但是双方驾驶员为了怄气互相别挡,曲线行驶、挑衅报复的行为使他人和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车载行车记录仪、技术鉴定、当事双方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赵某江及王某斌两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1月30日,周口市公安局依法将赵某江和王某斌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周口市看守所。这也是我市办理的首例涉及营运大客车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题为《宝马大巴斗气互别 周口大道上演速度与激情 驾驶人双双被刑拘!!!》)

    责任编辑:张沛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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