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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家罗豪才逝世:在最高法任职时曾赢得“人民法官”尊称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2018-02-1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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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  人民网 图

今日中午,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从北大法学院获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我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奠基人罗豪才今天上午在京逝世,享年83岁。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北大法学院官网首页已变成黑白灰的色调,罗豪才的遗像被置顶,鹤发白眉的他戴着黑框眼镜,微笑着打量这个世界。头像旁边有一行大字:沉痛悼念罗豪才教授。

公开资料显示,1934年3月,祖籍福建安溪的罗豪才出生于新加坡,然而那时的新加坡正被日本占领。因为许多亲人朋友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罗豪才自小“对日本帝国主义心里非常痛恨”。

日本投降后,罗豪才重新获得了读书的机会,随着后来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跳级考了中学。此后,他又参加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4月14日,他不幸被新加坡殖民当局逮捕,后监禁一年零三个月,那时他只有17岁。

1952年7月,罗豪才由于“出生证”丢失而被无理地驱逐,他也由此返回了一直思念的祖国。回国后,他先后在广州知用中学、无锡市第一中学读书,并于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那时罗豪才的梦想,就是用知识去探求中华民族的自尊,用法律去支撑中华民族的崛起。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北大法律系计划开设东南亚国家法律课程。罗豪才在新加坡曾学过印尼语,于是在1960年被学校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这也开始了他数十年的教书生涯。

1984年,在北京大学任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的罗豪才获得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的机会,他的联系导师便是美国行政法的奠基人盖尔霍恩。正是这一年,为罗豪才回国探索适合中国的行政法学产生了极强的借鉴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期,罗豪才在综合分析、借鉴国内外行政法学理念和流派的基础上,与袁曙宏博士等率先提出“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这个崭新的命题,并立即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重视。

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至此,罗豪才为中国立法的心愿得偿。

1995年6月,罗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主管行政审判和法官培训等工作,不仅常常要为协调、调查某些案件亲自出马,而且还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工作。在工作中的全身心投入,为罗豪才赢得了“人民法官”的尊称。

不仅如此,他还十分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归国创业、为祖国服务。他组织中央调研组走访国家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单位,并对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大连等地的“创业园”进行考察调研。

“一米八六的大个子,一辆二八的自行车,刹车不灵,双脚一踩地,车就停住了。”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上世纪90年代在北大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回忆起自己导师的时候,他讲起了这些细节。

当时,罗豪才已经是北京大学副校长,同学们在燕园见到骑自行车的罗老师,都会倍感亲切。一直到90年代末,罗豪才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他还一直骑着那辆刹车不灵的“二八”自行车,穿行于燕园的大路小巷。

1999年,罗豪才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筑巢引凤,精心培育,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健康发展》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科技部和教育部也对此作了高度评价。

虽然工作繁忙,可罗豪才依然在其专业领域不断进行着研究。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耄耋之年的罗豪才以北大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誉主任。

根据公开资料,直至2016年,罗豪才的身影依然活跃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各项活动上,并且还就“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与发展”等最新议题发表观点。

如今,一代法律大家去世。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必将被人们永远铭记。

据悉,罗豪才的后事和追悼安排将由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 

(原题为《曾任国家领导人的法学大家逝世》)

    责任编辑:蒋晨锐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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