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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提高起征点,体现劳动致富的价值

2018-03-05 18:33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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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事,算是定了。

今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城市的普通职工以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些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今天国内消费的主要力量。城镇职工主要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税种的要素包括起征点、级距和边际税率,它们直接影响职工的税后收入,因此工薪税直接决定着中产阶层壮大的速度与规模。

改革开放之后,个税就承担着缩小收入差距的任务,工薪税的设计中,边际税率最高达45%,甚至远远高于资本收益等项目的税率。要知道,1980年设定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这在当年意味着什么?当下3500元的起征点又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中国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于城乡之间、资本收益和劳动收入之间,以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城市职工并不是社会最富的人群,对他们应慎用税收的“均贫富”功能,这样才能够激发个人努力奋斗的上进心。在这个意义上,要鼓励劳动者通过劳动致富、增加收入,就需要先降低个税中的工薪税率。

另一方面,要调节收入需要考虑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一个人月工资2万元,家里有半个抚养人口(双职工夫妻+未成年子女)和3个以上抚养人口(单职工+全职配偶+未成年子女+老人),应该实行不同的起征点,以保证两者的实际税负相同。现行税法并没有兼顾这种差距,税率和起征点是相同的,这使得后者家庭的收支结余更少,影响了家庭劳动致富的积极性。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税改的重点,但很难一蹴而就,个税改革也酝酿了多年,距离上一次修订的已经过去7年。

这个时候,政府工作报告能从实际出发,先降低劳动者的工薪税负,是务实的举措,真正地把减税落在了实处。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作为税前支出项目,一方面可以鼓励城市家庭多生育,缓解目前生育率严重下滑的趋势,也为未来的个税综合计征做了探索。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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