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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通道|杨晓渡: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责互补互增、互不可替代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张紫微
2018-03-05 19:0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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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在“部长通道”就国家监察委的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

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有媒体问及会不会出现纪委为主导“以纪代法”的现象以及如何加强对监察委监督,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对此进行了回答。

杨晓渡说,纪委和监察委工作中各自有大量的职权,监察法实施后,要处理的大量事务是违法的,少数是犯罪的。纪律监察工作处理的大量工作,并不都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他说,纪委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纪律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而监察委按照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这两块职责互相之间是互补的,互相有增强作用,但又互相不可替代。

谈到监察委与司法部门的关系时,杨晓渡说,司法部门依法公诉、依法审判,监察委与司法部门是有联系的,但也是互相之间不可替代的。

他说,在监察工作对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少数人确实涉及到违法犯罪,会提请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公诉,而检察机关会对提请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律要求,检察机关可以拒绝、可以退回、可以不予执行。这是对监察机关的一种监督。

关于监察委如何监督自己的问题,杨晓渡说:“我们内部有非常严格的监督机制,有干部监督室,将来要负责监督监察委的监察工作和监察委的干部;内部有机关纪委,负有党纪的监察职能和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职能。十九大以来,我们内部清理门户,处理数量是很大的。同时,我们还要接受党中央的监督,全国人大也要依法对我们进行监督。监察委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包括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马世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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