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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给法官以特殊职业安全保障,设立维权机构

郭士辉/人民法院报
2018-03-09 11:14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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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新委员参政议政,我从自己的领域出发,更多关注的是法治领域的话题。”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戴红兵告诉记者,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屡屡发生侵害法官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这反映出对法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保护的制度构建与实践运行存在缺陷,亟待通过改革重构、完善。

为此,戴红兵提出:制定法院安全保障法、设立藐视法庭罪、保护法官个人信息安全、加大对危害法官职业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法官职业安全保险、给法官以特殊的职业安全保障、设立专责的法官维权机构。

戴红兵呼吁,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时间之外,如法官住所、执行现场、法院办公室、法院周边、接待室、立案大厅、法官孩子学校周围等等,并对通过电话威胁或者网络散布谣言的当事人绳之以法。

“法官感到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提出特殊保护申请。”戴红兵强调。

(原题为《全国政协委员戴红兵:加强法官职业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王乐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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