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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兆云代表建议加快制定《药师法》:保障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2018-03-09 13:0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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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这跟我国药师法长期缺失有关。”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代表建议显示,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云南代表团朱兆云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的建议”。

朱兆云代表称,世界每年死亡病例中有三分之一与不合理用药有关,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因用药或者药物不良反应致病住院。我国不合理用药现象主要有四种:一是药物选择错误;二是药物使用方法错误;三是联合用药的错误;四是药物在使用的剂量上有错误。

“而这些错误,可以通过药师的规范执业来最大化地避免”,朱兆云在建议中表示,药师是药品质量的保障者,是用药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者,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者,是患者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的指导者;同时也是医生用药错误的把关者,是医生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者,及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者和监管者。

“目前,药师已成为医师临床药物治疗的合作者、临床用药直接参加者,并且是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和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健康中国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我国全体药师队伍的积极参与。”朱兆云表示,国际上为了充分发挥药师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普遍采取药师立法的方式来明确药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于我国药师法长期缺失,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界定,我国药师对老百姓安全用药的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药师队伍分为两个体系,一是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体系内药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并衍化出临床药师;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两类药师队伍在管理主体、资格准入、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继续教育等诸多方面存在区别,造成我国药师的执业水平和职业地位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也影响了我国药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朱兆云在建议中表示,目前我国现行法规涉及药师管理的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办法》等,虽然在相关规定中赋予了药师的处方点评权,但在现行医疗服务中的分工中,药师、医师的法律地位存在明显有异。药师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社会地位不高,药师的话语权往往不够重视,不能有效进行科学合理用药指导和用药监督。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尚未公布下一步进展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在此次全国两会中,朱兆云代表建议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权利,保障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

具体是:1. 建议通过药师立法,将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双轨制进行整合,构建起一元化的药师管理制度;2. 建议通过药师立法,提高药师的学历要求和专业要求,并通过加强药学继续教育、开展学历提升计划等不断提高药师队伍的服务能力;3. 建议通过立法推动药师服务模式的转变,通过收取药事服务费的形式肯定药师服务的价值,最终实现保护人民健康的目的。

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钟南山等16位全国人大代表也曾提出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

    责任编辑:王乐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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