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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成维权重灾区,工商三条建议帮您避陷阱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2018-03-1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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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美容卡、足浴卡、洗车卡、蛋糕卡、积分卡、培训卡,随着各大服务行业向广大消费者推送的消费预付卡越来越多,预付式消费成维权重灾区。中消协发布的2017年消费投诉热点中,预付式消费排在第四位,仅随共享单车,远程购物、老年人消费之后。

如何避免掉入预付卡消费陷阱?3月12日,辽宁沈阳市工商局通过分析和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法规,建议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纸质合同,明确终止合同诸多事项,谨慎办理大额预付卡。

建议一:纸质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事项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这里用了“明确约定”这个词,但是没有规定用什么样的形式来明确,如果用口头进行明确约定,那么也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产生了消费纠纷,往往当初的口头约定就会变得没有证据固定,经营者也可能予以否认,也可能对当初的口头约定断章取义,这就和没有约定无差别了。所以建议消费者不要怕麻烦,最好签订一个纸质合同。白纸黑字,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方便维权。

建议二:明确约定终止合同诸多事项

生活中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孩子上学、生活质量提高而乔迁新居,也可能因突发情况而不再需要商家提供服务。这些情况的产生,如果在合同里没有具体的约定,那么,在经营者没有因自己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作为消费者是没有理由终止合同的,一旦终止,只能接受经济损失这个现实。

建议三:选择小额度、期限短的商品或服务

消保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影响经济稳定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市场诚信经营的理念还有待改善,对经营企业存活期限还难以把握。有的消费者预付卡额度少则几千元,多则三五万元,还有的消费者办完预付卡,几年以后才能提供服务。这样明显的风险,消费者有必要自己加以规避。

(原标题:预付式消费成维权重灾区,工商三条建议帮您避陷阱)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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