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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长蓝绍敏建议加快对共享单车进行立法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2018-03-14 07: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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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共享单车的大量出现,不仅便利了市民群众日常出行,也带动了绿色交通发展。但随着共享单车投放量的日益增多,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乱象也频频发生,特别是由此带来的无序停放、押金退还等问题,对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蓝绍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对共享单车进行立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1月21日,时任南京市代市长的蓝绍敏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表示,2018年要为南京人办35件实事。

“今年,我们在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围绕群众特别关心的公共服务等七个方面,努力再办好35件民生实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蓝绍敏曾说道。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共享单车的整治和停放管理,就是蓝绍敏承诺要为南京人办的35件实事之一。

蓝绍敏提交的《建议》认为,目前全国城市共享单车普遍存在三类问题:

一是无序增长。共享单车过度发展,总量失控,造成恶性竞争。目前,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禁止新增投放共享单车。同时,对共享进出机制进行规制。

二是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严重影响所在城市交通秩序和管理秩序,造成安全隐患,有些城市甚至在闹市街头出现共享单车恶意堆积现象。

三是管理不当。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给交通安全、城市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各地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门针对共享单车乱象管理缺位、措施不力。

因此,蓝绍敏建议,交通部参照网约车规定的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相关部委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全国共享单车总量增长、企业主体责任、进退出机制、运营秩序、押金退还等方面进行立法,制定具体管理细则,给城市管理和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全国两会,除了蓝绍敏外还有代表也将议案话题聚焦在共享单车方面。

全国人大代表、荣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史贵禄在接受《三秦都市报》采访时也建议,立法规范共享单车,让共享单车能够发展好、使用好、维护好,为人民群众服务好。

“由于共享单车的主流模式是无桩公共自行车,虽然共享单车的APP提倡让用户停放在‘白线区域’内,但缺少强制性约束,使得这样的规定完全靠用户素质来遵守;过度依赖融资生存,一旦没有后续资金跟进,企业瞬间会倒闭,今年用户遭遇到的押金退费难的新闻报道就是例子。”史贵禄认为,共享单车给出行带来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对待共享单车,史贵禄认为首先要鼓励、支持、保护它,但是也要引导其合规合法发展。“因此立法规范共享单车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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