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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离婚涉家暴案超九成系男性对女性施暴,广东最多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房立俊
2018-03-23 09:2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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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离婚纠纷中,有14.86%系因家庭暴力发生,逾九成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广东地区案件量排名第一。3月22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司法大数据离婚纠纷专题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年度一审审结案件量为140余万件,较2016年略有上升。

澎湃新闻注意到,报告统计了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审结案件。

报告显示,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0%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从婚姻存续时间来看,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值得关注的是,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判决结果来看,65.81%案件当事人被判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从离婚原因看,77.51%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其他申请离婚原因还包括失踪或离家不归、不良恶习、重婚或婚外情等。

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 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家暴方式主要以殴打、 打骂和辱骂为主。省级分布来看,广东、贵州和广西涉及家暴的案件量排名靠前。

    责任编辑:宋蒋萱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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