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法治课|“蹭网”类应用有哪些违法风险,使用者会否构成侵权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房立俊
2018-04-03 20:3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日前,工信部要求对WiFi万能钥匙等“蹭网”类程序开展调查,针对“蹭网”行为存在的违法风险,有专家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分析指出,无线网络是网络时代的新型物权或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专属权,应该明确其权利属性,“未经允许擅自占用即可触法,构成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

此外,为他人“蹭网”行为提供便利的网络APP等平台,如果客观上为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提供帮助,亦或涉嫌违法。

“蹭网”存触法风险,专家:若违法平台也要担责

4月2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蹭网”类移动应用程序的通报,通报称,近日据有关媒体报道,移动应用程序“WiFi万能钥匙”和“WiFi钥匙”具有免费向用户提供使用他人WiFi网络的功能,涉嫌入侵他人WiFi网络和窃取用户个人信息。

通报还称,经组织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对上述两款应用进行技术分析,发现两款应用具有共享用户所登录WiFi网络密码等信息的功能。

“蹭网”行为是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破解密码偷偷闯入。“是一种未经允许擅自介入他人网络传输通道的行为。”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德良直言,大多人认为无线网络是一种“服务”,但实际上应该是一种信息的传输通道,“蹭网”可能会带来两大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因占用他人网络通道,影响他人的网络体验;二、窃取他人信息、财产。

不过,现有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无线网络的权利属性。“是一种服务还是一种财产?这是认知的起点。”刘德良认为,无线网络应该界定为网络时代下的新型物权或是财产权,具有专属的排他性,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擅自占用。

如此看来,用户通过“WiFi万能钥匙”和“WiFi钥匙”等软件免费破解使用无线网络服务,这一行为是否涉嫌侵权?

“从法律上讲,平台为侵权人公开提供窃取他人信息、非法侵入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刘德良说,“蹭网”行为首先侵犯了权利人对于上网通道的专有、排他权。在非法侵入之后,还可能进一步窃取他人信息、隐私或盗窃财产,客观对他人的权益造成影响,构成刑事犯罪。

刘德良表示,虽然网络平台有“技术中立”的原则,但因为别人“蹭网”提供便利的行为涉嫌违法,“当技术被用来干坏事时,技术中立原则就会被打破,需要承担一定的违法责任。”

多个城市将“蹭网”定性为违法违规

澎湃新闻注意到,国内多个城市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将“蹭网”定性为违法、违规行为,涉嫌侵犯宽带公司和付费用户的资源。

针对使用无线网络所带来的触法风险,还有观点认为,“蹭网”还可能触及“三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

刘德良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说,在刑事触法问题上,“蹭网”行为一般不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无限网络使用并不会直接侵入计算机系统,一般也只是窃取用户信息,可能构成盗窃,但不能简单套用其他刑事罪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包括个人能力、主观想法、产生后果等进行判定。”

与此同时,在违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上,除了民事和刑事责任风险之外,“在行政处罚上,现在的法律也并未专门作出禁止性规定和处罚。”刘德良建议,在规制 “蹭网”行为上,应分别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进行认定,要求平台和主体共同承担责任,“轻微的民事侵权,再严重一点就要行政处罚,再严重则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马世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