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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警方:村规民约不是挡箭牌,20名村民阻拦公安执法被拘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官方微博@兴宾公安
2018-04-0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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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村的村规民约,不给三万六,就是不准走,也不给公安带走。”

近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桂枝村的20位村民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其中罗某旗等7人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外出打猎被扣留勒索

3月21日晚上11时许,兴宾区蒙村镇蒙村街的陈某某骑两轮电动车,带一只猎狗、一根捕猎铁棍和一把尖刀从蒙村街往蒙村镇红河农场方向沿路寻找猎物,当行到蒙村镇桂枝村时,被桂枝村的村民认为是“偷狗人”而扣留,该村村民以村规民约有规定为由,叫陈某某交36000元才放行。陈某某打电话给朋友筹钱,陈某某的朋友随后报了警。

出警处置遭阻碍执法

来宾市公安局蒙村派出所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桂枝村。了解情况后,现场民警要将陈某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向村民做了解释,但在场的10多名桂枝村村民起哄不给带走,并说按照桂枝村的村规民约要陈某某交出36000元才给离开。接到情况汇报的蒙村镇人民政府也派工作人员到桂枝村做工作,但村民对工作人员不予理会。就在工作人员解释的过程中,桂枝村的罗某旗在村中敲锣叫出50多名村民出来围哄,一些村民还趁机上前殴打陈某某。情况上报到分局后,分局领导立即从南泗、石牙、高安等派出所抽调警力前来增援。但是桂枝村的群众对民警的耐心劝解置之不理,不给民警传唤陈某某到公安机关调查,甚至不给陈某某到警车上避雨,并用三轮车将警车堵住了一夜。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博@兴宾公安

依法严惩显法律权威

3月22日9时许,按照兴宾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袁世坤的指示,公安分局政委玉光、副局长汤加良带领防暴队员赶到桂枝村。玉光、汤加良向村民做法律宣传,讲明利害关系,但村民毫不听劝,坚持按照村规民约要36000元才给陈某某走。就在兴宾分局现场工作人员依法传唤陈某某时,20多名村民阻拦公安执法,其中10多名村民手持木棍拦住警车,一些手持木棍的村民冲向防暴队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置,强制传唤桂枝村村民22人。经调查,其中20人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这20人当中的罗某旗、罗某团等7人在执行行政拘留完毕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陈某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规民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也就是说,村规民约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它不能违法,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界线,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原标题:《村规民约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责任编辑:李寿康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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