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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四川省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提名,决定任命:胡强强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强强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派干部,近日任乐山市委常委。
(原题为《胡强强挂任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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