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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后去世,留下来的债务该由现任还是前任承担?

2023-02-10 14: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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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享受购房优惠,亦或是为了投靠落户,很多人都选择“假结婚”。但是“假结婚”风险颇多,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不在少数。

接下来通过下面这个案例来给大家说说,如果“假结婚”后,一方去世留下债务,该由“前任”承担还是“现任”承担。

黄某与耿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黄某想要购买一套房产,但是被购房资格给难住了。

在与好友陈某的一次聊天中,黄某意外得知陈某的妻子王某具有购房资格,于是便动起了歪心思,想通过与王某“假结婚”然后再离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想法一出来便压制不住,于是黄某找到陈某商量,想“借”其老婆一用。结果陈某也真是敢“借”,二话不说就同意了黄某的想法。就这样,两对夫妻都“假离婚”,次日,黄某再和王某“假结婚”,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婚后,黄某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为黄某和王某,并顺利购置一套房产,登记于黄某与王某名下。

一年以后,黄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约定所购置的房产归黄某所有,剩余房贷由黄某一人承担,两人还对此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

自黄某与王某离婚之后,两人又与各自原配复婚。后经过一系列操作,黄某成功将所购房产变更登记在自己名下。

然而,就在变更登记完之后两个月,黄某便突发意外死亡,银行贷款也无人偿还。为了追回贷款,银行将王某与耿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债务。

那么,在这个案件中,贷款该由谁来偿还?

一、“假结婚”亦要承担婚内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只是借用夫妻名义,但是在法律关系中,只要办理结婚登记便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若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即便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无法对抗债权人。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若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便经过公证,也无法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

三、债权人同意变更抵押人,不等于主动放弃对一方主张债权的权利。很多时候,尤其是银行,为了配合变更房屋权利人登记,会出具同意变更房屋抵押人的相关文件。但此举仅是为了配合变更登记,而不是主动放弃对某一方的债权。

另根据法律规定,耿某作为黄某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继承债务,故在本案中,王某与耿某应当共同承担贷款的偿还义务。

在此,律师提醒大家:“结婚是假,夫妻关系是真”,真诚对待每一份社会关系,审慎对待自身权利义务,愚人者终将愚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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