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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原市长受贿细节披露:480万赃款给了“特定关系人”

澎湃新闻记者 汤琪
2018-06-21 14: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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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新生

江西省工信委原党组书记、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受贿案的诸多细节近日获披露。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担任丰城市长、丰城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人民币904.588889万元、美元3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5月公开的《冷新生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披露了上述信息。澎湃新闻注意到,冷新生受贿事项多达19起,行贿者共20人,时间跨度长达15年。

值得注意的是,澎湃新闻统计发现,在冷新生受贿所得的钱款中,有超过一半都给予了“特定关系人”李慧萍,金额超过480万元。

此外,冷新生多次在自己办公室收取贿款,还曾交代行贿者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不要承认送钱的事,以此对抗审查。

最终,冷新生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特定关系人”露面

判决书显示,冷新生,男,1964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奉新县人,大学文化,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丰城市,住江西省宜春市。

去年2月20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江西省工信委原党组书记、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自卸任赣州市长后,有关冷新生被调查的传言就在江西官场广为流布。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判决书披露了冷新生受贿事实中的一名“特定关系人”。

判决书指出,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冷新生利用担任丰城市长、丰城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李某4非法收受20人共计人民币904.588889万元、美元3万元。

据北京日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披露,“李某4”为江西省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李慧萍,她因与冷新生共同受贿,已于今年4月底被提起公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江西省纪委去年就曾披露,冷新生有“搞钱色交易”的行为。

受贿细节获披露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冷新生所获的赃款中,有超过一半都给予了李慧萍,金额超过480万元。

判决书披露,2002年至2008年,冷新生接受福建永春连城园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丰城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林某公司在承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关照。2010年底的一天,冷新生在其住处收受林某给予的现金200万元。据冷新生供述,此200万元用于为李慧萍在深圳买房。

2005年,冷新生接受江西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丰城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冯某在拨付工程款方面提供关照。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冷新生与冯某在南昌长天港酒店吃完晚饭后,收受冯某给予的现金50万元。据冷新生供述,当晚,他将这笔钱给了李慧萍。

2007年至2010年,冷新生接受江西和美陶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施某公司在土地出让、瓷砖销售等方面提供关照。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为得到和感谢冷新生的关照,该公司以支付工资的名义送给李慧萍共计55.8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2009年至2010年,冷新生接受丰城市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谢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宜春市委常委、丰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谢某女儿就业、谢某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方面提供关照。2007年下半年,为得到冷新生的关照,谢某通过银行转账送给李慧萍16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2011年至2013年,冷新生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赣州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夏某公司在承接工程、土地转让等方面提供关照。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为得到和感谢冷新生的关照,夏某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名义送给李慧萍共计167.188889万元。李慧萍告知了冷新生。

此外,冷新生还多次直接在其办公室里收受贿款。

例如,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09年,冷新生接受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郑某公司与丰城市政府合作协议的签订和落实方面提供关照。2008年至2011年,冷新生在其办公室,先后八次收受郑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3万元、美元2万元。

再如,2010年底,冷新生利用其担任丰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丰城市河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某在承接工程方面提供关照。2008年至2011年,冷新生在其办公室,先后五次收受游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2万元。

曾试图对抗审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冷新生还曾交代行贿者被调查时不要承认送钱的事,以此对抗审查。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展开了为期两月的巡视“回头看”。巡视“回头看”结束10天后,冷新生就被免去了赣州市长职务。

在落马被查前21天,冷新生又被免去了江西省工信委党组书记的职务,不再提名为省工信委主任人选。这一人事变动,被外界视为冷新生仕途就此终结的征兆。

从上述判决书来看,冷新生或已得知自己将被查。

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份左右,冷新生约了曾向其行贿的商人李某在他居住的宜春地委大院里见面,交代李某如果有关部门调查,让其不要承认送过100万元给冷新生。

而根据江西省纪委去年发布的消息,冷新生确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判决书最终披露,冷新生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

据鹰潭法院网报道,冷新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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