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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委员建议根据办案数动态调整员额数

澎湃新闻记者 高宇婷
2023-03-03 13: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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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秀珍拟向大会提交《关于化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建议》,建议通过建立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运用简式裁判文书等方式进一步化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

马秀珍在提案中写道,随着立案登记制推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及民事一审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基层法院案件量进一步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如何保障基层法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仍能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成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分析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原因,马秀珍提到,一是诉源治理成效欠佳,基层矛盾一步到诉。虽然各地高院相继出台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绝非法院“单枪匹马、单打独斗”即能实现的,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有着密切联系,必须依靠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而社会普遍认为诉源治理是“枫桥经验”在人民法院的延伸,法院是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导致诉源治理党委政府介入少,全凭法院一肩挑。

二是多元解纷力度不足,基层纠纷多靠裁判。由于社会纠纷的多样和复杂性,且调解组织欠缺一定的公信力,民众对调解组织存在“调解疑虑”,加之调解组织释法析理的能力弱于法院,难以发挥强有力的作用,长此以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效难以契合司法资源配置水平,多元解纷的实际功效一般。

三是审判队伍配比不全,基层法官力不从心。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法官实行员额制,占人民法院编制不超过39%,司法行政人员所占比例为15%,其余46%为司法辅助人员。而实践中基层法院法官大多只能配备一名助理或书记员,与改革预期的审判团队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1:1:1的比例要求差距很大,延长了审判时间。

四是文书不可任意创设,基层法官“量多时少”。当前法官做出的裁判文书需完全参照《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做出一份规范的裁判文书。针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法官仍需花费一定的时间制作裁判文书,由此增加了工作量。

为此马秀珍在提案中建议,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推动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实现更多的矛盾隐患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切实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确保各地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和加强诉源治理有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逐步实现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下降至合理区间。

同时,以完善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为抓手,加强与社会综治部门、行政机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全覆盖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教育、协商、引导等方法,把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让法院集中精力解决重大法律争议和确立社会普遍规则等问题。

第三,建立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各地高院结合本地法院案件结构、审判态势、审级职能变化情况、法院核定的法官员额数、编制数等因素,每年对全省各级法院收案数,法官平均办案数进行动态分析,从案件量相对较少、编制人数多、核定法官员额较多的法院,调整部分员额至案多人少问题突出的法院,着力充实基层法院审判资源。

第四,明确类型案件运用简式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应细化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明确在收案量大、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较多、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物业服务合同等案件中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并制定统一适用的简式文书样式,以此缩减审判人员撰写文书所需的时间,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张同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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