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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城管局“两任局长吃甲鱼打白条”被问责,多人被处分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18-07-09 17: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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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修旺在担任泗阳县城管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对公务接待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致使城管局报账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黄亮利用个人职务便利,用公款报销个人招待费用。其行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产生极坏的影响,也暴露出泗阳县城管局在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

江苏泗阳县城管局“两任局长吃甲鱼打白条”,餐费6年未还。今年3月23日,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宿迁市纪委获悉,针对上述事件,经泗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泗阳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修旺和现任泗阳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红军,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丁爱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泗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黄亮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为了进一步扩大警示效果,宿迁市纪委、监委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拍成了短片。”宿迁市纪委宣传部长张永对澎湃新闻表示。日前,该段视频短片,已通过宿迁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宿迁廉风》得以发布。该视频短片还披露了泗阳城管局拖欠餐费的相关细节及背后原因。

泗阳县城市管理局

城管局干部吃甲鱼“打白条”

2011年至2012年,淮安市民汤女士在宿迁市泗阳县开了一家甲鱼馆。在此期间,泗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多次来到甲鱼馆消费,并以签单形式结账。2012年,餐馆停业。

随后的6年里,汤女士手持相关工作人员签名的白条,多次往返淮安和泗阳之间,却始终没有拿到拖欠的费用。

万般无奈之下,汤女士向江苏新闻广播反映了问题。媒体介入报道后,泗阳县城管局才付清了拖欠6年的餐费。

甲鱼馆结算凭证

据微信公众号“宿迁廉风”披露,泗阳县城管局在汤女士经营的甲鱼馆安排接待12次,消费16191元。

因为上述接待“两票一单”不齐,经询问泗阳城管局相关接待经办人,其中10次是公务接待,分别为前任城管局长张修旺在任期7次,计10325元。现任城管局长朱红军在任期间3次,计3667元,朱红军本人未参加。10次公务接待共计13992元。

另外2次计2199元,因时间较长、无法核清招待事由,已由张修旺等人自行承担。

之所以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未结清费用,泗阳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亮称,当时他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由于自身“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及时结清接待费用,后来这部分费用成了陈年账。

后来,由于城管局的报销手续越来越严,所以,就让对汤女士“等等再说”。

泗阳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红军

在多次索要未果后,汤女士直接找到了泗阳县城管局长朱红军。朱让副局长丁爱春“把事情搞清楚”,丁副局长则安排黄亮进行核实。

“当后期领导再次把陈年欠款再次交给我处理的时候,我还是由于自身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拖再拖,最终导致欠款长期拖欠未结。”黄亮说。

据江苏新闻广播报道称,泗阳县城管局的黄姓工作人员(即黄亮)曾要求汤女士将三张票据共5952元以“宣传牌”的名义开票,拿来之后就可以给钱结账。之后,当汤女士开来发票时,仍未拿到钱。黄亮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局经多次搬迁,之前的票据已遗失,今年春节才找到。

用公款变通报销个人招待费5952元

泗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崔海军说,事后,他们向汤女士了解到,有发票不包含在泗阳城管局欠账里。经黄亮证实,他当时利用负责城管局制作宣传牌的便利,将自己应当支付的个人招待费变通处理,用公款报销。

经查,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黄亮长期利用该县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制作相关宣传牌等的工作便利,支付自己的招待费5952元。

“黄亮党性弱化,组织意识淡薄,其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产生极坏的影响,其行为也暴露出城管局在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当地纪委认为。

而泗阳县城管局副局长丁爱春,同样负有领导责任。《宿迁廉风》在视频节目中批评丁爱春,作为分管财务的领导,在审核发票时“不细不实”,“把关不严”,未能发现黄亮变通处理私人招待费的问题,致使黄亮利用单位公款报销个人招待费,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事情结束后,城管局举一反三,召开了党委会,认真研究这件事。同时,(该事件)也教育我们所有的党委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章办事。”泗阳县城管局长朱红军在《宿迁廉风》视频节目中说。

另据《宿迁廉风》报道,针对县城管局存在的问题,泗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共同约谈了分管县领导、问题单位党组织和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其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提醒、警示、谈话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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