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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一部不可多得的《诗经》名物学著作

2023-04-15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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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是明末人毛晋对三国吴人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相关名物诠释的扩展及探讨,它包括了自晋至明历代学者的主要成果,参以己见,广而不滥。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

[吴]陆玑 撰 [明]毛晋 广要 栾保群 点校

《陆疏》的作者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简称《陆疏》,作者陆玑,现在已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定论为三国时吴人,字元恪,吴郡人,官至太子中庶子、乌程令。其身世仅有这些,本无须辞费,但《广要》以及明代所有的《陆疏》刻本均署作唐人,所以又不得不做些分辨。

《陆疏》最早著录于《隋书·经籍志》,言“《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乌程令吴郡陆机撰”,《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则作“陆玑撰”,按例不署朝代。《宋史·艺文志》亦作陆玑,在《毛诗》类中排序在汉郑玄后、唐孔颖达前。另《隋志》及北监本《毛诗正义》均以作者为“陆机”,自指二陆之陆士衡,虽然也是吴郡人,早为《资暇集》纠正,言士衡不治经学,所以后世著录便以“陆玑”为正。

《隋书》修订本

至于陆玑的时代,在宋之前本无异辞,俱认作三国吴人,但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有言:“其书引郭璞注《尔雅》,则当在郭之后,亦未必为吴时人也。”是以陆玑当在郭璞之后,却并未言为何时人。而到了晚明,连出几种《陆疏》刊本,却全署为唐人了。《四库提要》把毛晋说成是此误的始作俑者,实在冤枉,因为早于毛晋《广要》之前,《陆疏》的流传版本,已有收入陈继儒《宝颜堂秘籍·普集》(刊于泰昌元年,一六二〇)的《刻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署“唐吴郡陆玑元恪撰”,又有收入吴永《续百川学海》(刊于天启间)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署“唐吴郡陆玑撰”,而陶珽重辑的一百二十卷本《说郛》虽然刊成在《广要》之后,但成稿却在《广要》之前,其所收《陆疏》题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亦署“唐吴郡陆玑”,所以把陆玑误作唐人的责任怎么也算不到毛晋身上。《四库提要》言,《陆疏》若为唐代之书,《隋志》乌能著录?且书中所引《尔雅》注,仅及汉犍为文学、樊光等,实无一字涉郭璞。又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对《陆疏》的大量引用,更是唐以前人所撰之证。

《齐民要术今释》

《广要》所用的《陆疏》版本

关于《广要》所用的《陆疏》版本,毛晋在《序略》中并没有说明,只说对《陆疏》很早就“思一见而不可得”,“乍得而鼓掌”云云。所言“乍得”,自是意外之事,肯定不是《宝颜堂秘籍》那种易见易得的刊本。而且《广要》“取萧祭脂”条“白叶茎粗,科生”句,“科”字下有小注:“一作‘斜’,非。”而宝颜堂本正作“斜”。“维鲂及鱮”条,“渔阳、泉州”下毛氏有小注“一本作‘渔阳泉牣刀口’”,而宝颜堂本正作“渔阳泉牣刀口”。又“树之榛栗”条“今此惟江湖有之”,宝颜堂本则作“今此惟江南有之”。可见毛晋虽然有可能使用宝颜堂本参校,但并没有用它作底本,否则何必称以“一本”?“一本”,底本以外之本也。当然毛氏更不可能以陶氏《说郛》本为底本,《说郛》虽然刻于明末,但成书已经在《广要》之后,毛氏无由得见,而且见到并使用《说郛》抄本的可能性也没有。《广要》“有蒲与荷”条中有“为光如斗角”一句,《说郛》本作“为光如牛角”,明显胜于“斗角”,毛晋如果见到过《说郛》的抄本,是绝对不会置之不理的。清乾隆间人赵佑在作《草木疏校正》时,责难毛晋对尚未刊成的《说郛》本之“舛错脱弃”“未能悉加厘正”,实在是失察之至。我的鄙见,毛氏所用的底本应该是一种宝颜堂及《说郛》以外的未刊的抄本,其署为唐人,也是原本旧有,非毛氏妄加。

至于晚明出现的《陆疏》的几个版本是否为陆玑“原本”,清人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四库全书》收了《广要》,还收了一百二十卷本《说郛》,除了这两种所包括的《陆疏》正文之外,《四库全书》另单收《陆疏》二卷,其《提要》云“原本久佚,此本不知何人所辑”,这一说法对毛、陶二本自然也适用。赵佑认为,“疑本作者未成之书,久而不免散佚,好事者为就他书缀辑,间涉窜附,痕迹宛然”。《陆氏草木鸟兽虫鱼疏疏》的作者焦循说的更为肯定:“讹舛相承,次序凌杂,明系后人摭拾之本,非玑之原书。”唯另一种《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校正》的作者丁晏不同意以上说法,云:“今所传二卷,即玑之原书,后人疑为掇拾之本,非也。《尔雅》邢《疏》引陆玑《义疏》,《齐民要术》、《太平御览》并称《义疏》,兹以《陆疏》之文证之诸书所引,仍以此《疏》为详。《疏》引刘歆、张奂诸说,皆古义之廑存者,故知其为原本也。间有遗文,后人传写佚脱尔。”

由于现在看不到明代以前《陆疏》的任何刻本和抄本,所以丁晏的“原本”说找不到切实的证据,但也不能断然否定。同样,赵佑、焦循及四库馆臣的“辑佚”说也因为缺少实证,只能算是臆测,而且也确实有可质疑之处。

首先,《陆疏》最晚的著录见于《宋史·艺文志》和王应麟《玉海》,如果这就是“原本”的话,那么在元代公私都有所藏,不会只是孤本。令人难解的是,这部流传千年、历经浩劫、部头并不大的书,怎么到了明代说没就一本也不剩了呢?

其次,即便《陆疏》佚失了,晚明出现的几种刻本都是从诸书中辑成,那么它们是何时何人所辑,为什么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有?明人辑佚的兴趣远不如造伪,偶尔有之,总要把成果流布开来,但在晚明之前从未有《陆疏》付梓,而泰昌之后短短十几年间,一下子出现了至少三种以上的《陆疏》,虽然各有讹舛,但并不雷同,难道会有几个人同时掇拾成书,而总体字句上却是惊人的一致?闭门造车,出则合辙,岂不怪哉!如果说这几种版本同出一源,那也很让人纳闷,难道一个人辑成的书,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衍生出起码三种异本?这岂不更超出常理?

再次,赵佑以“编题先后复不依经次”,遂“疑本作者未成之书,久而不免散佚”,焦循则以“次序凌杂”,认定“明系后人摭拾之本,非玑之原书”。赵、焦二氏心目中《陆疏》诸篇的正常“次序”,就是按《毛诗》顺序来排列,只有这样才是“原本”。这本身就是偏见。《陆疏》诸篇先后确实完全不按《毛诗》顺序,但并不“凌杂”。全书既以草、木、鸟、兽、虫、鱼分类,而每类中诸名物并不是胡乱堆砌,而是有它们的排列规矩的。先以简单的鸟、兽二类为例。“鸟”之以凤皇而不是以雎鸠为首,“兽”之以麟而不是以驺虞为首,正是以凤皇、麒麟在鸟兽中最为尊贵,所以把二者置于一类之始,而殿以鸨、枭、狼、猱等恶下之物。虽然这种尊卑之序未必能尽施用于草木虫鱼,但总可以看出陆玑对诸品物自有他的编次构想。另如“虫”类中序以诸虫之在草、在水、在木、在屋檐壁脚而终以蜮、虿害虫,“鱼”中以大鱼至小鱼而附以鼍、贝等水族,这总不能说是“次序凌杂”吧。草木的品种和类分比较复杂,但同是采撷,水草之荇菜、苹、藻、茆,就与山菜之蕨、薇、葍、芑等各自成组,绝不相混。全书既已类分为六种,那么每类中继续以类相从,正是名物学的规矩。《四库》本的《广要》把毛晋原书次序打乱,依《毛诗》顺序重排,焦氏的《陆疏疏》也是一样,这种不深究原书体例而自以为是地乱改一通的做法实不可取。另外,如果这辑佚的事由焦循自己来做,他对诸篇的次序会怎样排列呢?估计最简便取巧的就是按《毛诗》顺序,而不会别出心裁地去用更细密的品类排序。所以我的看法是,《陆疏》的不依经次而自有体例,反倒可以证明它更近于“原本”。

宋马和之绘《唐风·有杕之杜》

以上质疑只是就《陆疏》为明人所辑而言,如果王应麟所著录的就已经不是“原本”而是宋人辑本,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广要》对《陆疏》所作的拓展

毛氏《广要》所做的工作可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对《陆疏》本文的校勘,其二是对《陆疏》所作的“广要”,其三是毛氏自己的按评。

毛氏对《陆疏》的校勘,一是用所见版本如宝颜堂本参校,如“维鲂及鱮”条,“渔阳、泉州”下毛氏有小注“一本作‘渔阳泉牣刀口’”,此“一本”即指宝颜堂本。另外就是采用他书引用《陆疏》而出现的异文,其中以《毛诗注疏》、《尔雅注疏》为多,如“参差荇菜”条“一作‘肥美’”,即采自二书;如“伊威在室”条“一本多一‘器’字”,即采自《尔雅》邢《疏》。又如“言采其葍”条“一本作‘花叶有两种,一种叶细而花赤,一种叶大而花白,复香’”,及“鼍鼓逢逢”条“一本多‘水’字”,皆采自冯复京《六家诗名物疏》。正如毛氏在《序略》中所言,他的为《陆疏》做广要,与订正《十三经注疏》几乎同步,所以用《毛诗》及《尔雅》二《疏》校正《陆疏》也是顺手的事。经此一层,《陆疏》的毛本在明末诸本中就更为优秀一些。

荇菜,出自《诗经名物图解》

“广要”当然是此书的最主要部分。毛晋既然着眼于名物的考察,对《陆疏》名物诠释的扩展自然以名物学典籍为重,也就是说,自晋以来的《尔雅》学著作几乎囊括无遗,其次则草木部分广泛吸收《本草》学著作,还有就是《诗经》学著作中涉及名物者。

下面为毛氏所引用的主要书籍列一清单。由于毛氏引书时或标书名而多用略称,或标作者而时名时字,为了方便阅读,也在括号中稍做注明。

《毛诗正义》汉毛亨传(毛传),郑玄笺(郑笺),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孔疏)。

《尔雅正义》晋郭璞注(郭注),宋邢昺疏(邢疏)。

《尔雅注》宋郑樵注(郑注)。

《广雅》张揖撰(《博雅》、《广雅》)。

《埤雅》宋陆佃撰(陆农师、山阴陆氏)。

《尔雅翼》宋罗愿撰。

《黄帝本草经》(《本草》、《本经》)。

《本草经集注》晋陶弘景撰(陶隐居)。

《唐本草》唐苏恭注(《唐本草》、《唐本》、《唐本注》、《唐注》)。

《本草拾遗》唐开元中陈藏器撰(《拾遗》、陈藏器)。

《蜀本草》五代后蜀韩保升等撰(《蜀本》、《蜀本草》、《蜀本图经》)。

《宋图经》(《图经》)。

《证类本草》宋元佑间人唐慎微撰。本名《经史证类本草》。

《本草衍义》北宋政和时医官寇宗奭撰(《衍义》)。

《本草纲目》明李时珍撰。

《通志》宋郑樵撰。毛氏所引为《通志略》中之《昆虫草木略》(《通志》)。

《诗缉》宋严粲撰(严坦叔、严华谷、严氏)。

《六家诗名物疏》明冯复京撰(《名物疏》)。

这个书单都是踏踏实实的大著作,构成了“广要”的骨干。此外毛氏虽然也多引诸经传说、历朝笔记,以及大自《玄中记》,小至《禽经》、《竹谱》等类书,但“芟其芜秽,正其淆讹”,有甄选而不炫博,举异说而不尚怪,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明人杂纂的虚夸浮滥。

毛晋的按语虽然占篇幅不多,但出自心得,也可以看出他的学术和见识。

儒家的“博物”学就是把生物的本能伦理化,好像一切动植物的生存都以儒家的道德为规范。如《魏风·隰有苌楚》,苌楚即铫芅。郑玄笺云:“铫弋之性,始生正直,及其长大,则其枝猗傩而柔顺,不妄寻蔓草木。”一个蔓生植物,竟然是在所禀道德的支配下生长!毛晋对此反讥道:“长楚茎弱,不能为树,牵弱于草木,又何拣择,康成乃云‘不妄寻蔓’耶?”这就可以看出毛氏明理的一面。另外,作为明末大出版家的毛晋,一生编校刻印书籍六百余种,而对自己的诸多撰述却仅刻此《广要》一种,收入《津逮秘书》,由此可见毛氏胸襟。

研读《诗经》动植物的必备文献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

[吴]陆玑 撰 [明]毛晋 广要 栾保群 点校

繁体竖排

32开 平装

978-7-101-16048-2

36.00元

整理者简介

栾保群,1967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此后直到退休,一直在河北人民出版社和河北美术出版社任编辑。撰有《山海经详注(插图本)》,整理点校有《陔余丛考》《日知录集释》《山海经笺疏》《山海经广注》《植物名实图考校注》等,编有《中国神怪大辞典》,另写有《扪虱谈鬼录》等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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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一部不可多得的《诗经》名物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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