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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昆明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

2018-07-23 13: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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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昆明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74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位于西园路及大观路交叉口云南广电地产楼盘大观首府小区,交房已经从最初两年前一拖再拖,目前还在绿化及道路施工,地下停车场也未施工完,没有任何验收批复文件,最起码两书一表都不能提供。就发通告让业主接房,从2月起交物管费,不来视同同意,哪有这样不讲法律法规的霸王合同,随意损害业主权益还有人管没?物管费定价2.35元也拿不出发改委批复意见,前期延迟交房违约金却只字不提。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大观首府于2015年6月1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正式对外销售,原计划交房时间为2016年内,但由于各种客观因素,交房时间延期,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自2010年初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面积、拆迁时间均大幅增加,以致项目整体开发成本、财务成本成数倍增加,因此也加大企业贷款利息,现又因昆明商品房市场供大于求,资金难以回笼,云南广电地产公司产生巨额亏损,资金链断裂,项目中期出现了停工情况,施工工期未按计划实现;现“大观首府”项目除少部分室外工程正在进行收尾外,其他分户工程已全部完成。商品住宅部分的分户工程已完成初验,”二书“已制作并已发放接房,可以办理接房并进场装修,由于本项目需与商业部分项目整体验收(商业部分计划3月底全部完成),故整体验收工作正有序推进。交房时间一再后延,目前大部分业主迫切要求云南广电地产公司尽快交房,以便其进行装修,早日入住,根据众多业主的要求,故由云南广电公司发布了接房通知,请业主前来办理接房手续,业主到现场查验后如愿接房的则办理接房手续,如本着自愿原则进行办理,延迟交房违约金等仍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履行,如有争议,建议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针对对物业费收费不合理情况:大观首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国家一级物业服务公司-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于2017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物业服务费按现行规定应向辖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是根据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规定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服务等级标准来评级核定的,收取标准符合昆明市政策规定。

【网民留言】

1.户口透明度问题:现在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是一个云南人,我原本户口是呈贡马金铺的,被卖给了高新区,但是呢也不做下公开声明,由于我不确定我是哪儿的人,才给市委书记您留言的,还有这边的高新区管委会大楼,好壮观啊,可惜只有几个保安,这是有什么用呢?

 2.呈贡马金铺的路况实在是惨不忍睹,修建了跟没有修建一样,不是一道坎就是几个坑,还不如土路,拉车土来就可以填平;说再多不起用,您来感受一次是最实际的。

3.高新大道广电苑路段不合理的红绿灯,您也可以过来看一下,监管都没有,智慧造成诸多闯红灯现象,还不如闪个黄灯起个提示作用。 

4.呈贡马金铺的道路修建进度,100米的路,围起来了2年多,直到现在怎么也不见修建好,这个也是挺尴尬的啊,是钱不够了还是没人修了,还是有什么原因?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相关问题马金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感谢信访人对马金铺街道基础建设以及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不管马金铺街道由哪里托管户口都是属于马金铺街道,您还是马金铺人;高新区管委会大楼是在昆明黄土坡;马金铺街道辖区部分路段已确实像信访人所反映的,原因是马金铺街道还正在处于建设阶段尤其是高新大道地铁正在建设,故原先修好的路难免被压坏;第五高新大道广电苑路段属于呈贡区管理;对于您所反映的道路修建问题,因地铁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各方面都要协调到位,马金铺街道办事处领导以及群众都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修建,早日通车。 

【网民留言】

在云南旅游的最后一天,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没有按照行程将我们拉往云玥阁,其中一个叫陈的导购假装可怜,让我们支持他购买玉器,并将原价4800元的金镶玉以1500卖给我们,将52000余元的玉吊坠一5088元卖给我们,本想以一颗用情之心购买玉坠捧场,但购买完之后又推销价值更贵的产品给我们,出门后方觉的上当受骗了,现急需退货,两个人一共损失一万三千多元,但在这个过程中与旅行社和云玥阁失去信任,如何确保邮寄物品后能不物财两空?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未提供昆明接待旅行社的信息及导游信息,无法调查处理。如要继续投诉,请您直接致电0871-96927。 

【网民留言】

我要反映的问题是安宁市尚水柏林温泉酒店从2016年5月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大多数员工因为拖欠工资问题辞职。我于2017年3月份辞职到现在2018年1月25日为止还有两万多工资还没结清。像我这样被尚水柏林拖欠工资的员工还有好几十人。辞职的时候说公司现在没钱等有钱了再发,多次讨要都没结果;实在没办法了2017年6月30日,我们去找劳动局帮我们解决(经劳动局跟尚水柏林酒店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承诺拖欠的工资自6月30日起开始执行,于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结清),该承诺托安宁市劳动部门监督执行。并在安宁市劳动局备案,由尚水柏林酒店支付给劳动部门代发。 然而2017年11月30日,我们并没有收到工资。去找劳动局,劳动局说让我们等着,尚水林酒店现在没钱,等有钱了再给我们发。就这样我们一次一次的去找安宁市劳动局,劳动局一次一次的让我们等。快要过年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了,所以向领导反映,衷心希望领导能帮我们解决问题。 在这里我代表被拖欠工资的兄弟姐妹向上级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安宁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月5日,安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酒店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酒店在2月8日前足额支付,酒店董事长也承诺8日前支付。2月8日上午,连然街道办社保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到该酒店再次约谈了酒店总经理,督促其支付,但其表示无力支付。2月9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酒店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告知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程序已结束,如该酒店再不支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网民留言】

我是一位住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路欢乐城的业主,马上就到春节了,在举国欢庆的日子里,我们却生活在昆明市五华区所谓的形象工程城市综合体人民路欢乐城,过着无水无电无煤气的黑暗寒冷的日子,2013年我们购的商品房,按国家要求该缴的费我们都已缴了,没有拖欠任何费用。可由于开房商自己的原因欠供电水工程款,我们一直用着临水临电,从2月5日开始把我们的水电全部停了,供电水的有关部门就因开发商欠工程款不给我们安装电表入户,水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得而知,这段时间是昆明40年来最冷的气候,我们强烈要求为我们老百姓担家做主,督促有关部门把水电先帮我们解决下,恳请领导让我们过上温暖的干净的年。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赵、李家堆片区改造项目列为2008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四至范围为:北至菱角塘路,东至红菱路,南至人民西路,西至西园北路,赵李家堆新村南至中国银行高新支行,北至昆明大学西二院,东至楚雄大厦,西至春晖路。项目于2009年11月2日启动拆迁,拆迁改造面积约210亩,被拆迁户数1460户。2016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分房工作,项目共有2567套回迁房,到2016年8月16日除单位回迁房254套外,对2313套房屋进行回迁分配,完成2272套回迁安置房抽选,其它原因未抽选41套,完成分房率98.23%。开发企业于2016年8月开始交商品房;2016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回迁房交房工作,到2017年8月18日共应回迁安置被拆迁户1460户,2567套,交房1441户,2327套,未接房39户,60套。

二、处理情况

1. 临电问题。2018年2月13日前项目用电为施工临时用电,依靠6台10kv箱式变压器供电,仅能满足1200户住户的基本用电。到2018年1月入住1600余户电梯因电压不稳,经常性断电。龙翔街道办事处对此事高度重视,自2017年12月13日起多次召开会议、上门走访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企业)、五华区供电局、恒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协调。通过多方努力,2018年2月13日完成小区1-10栋一户一表挂表施工,正式使用市电双电源供电。

 2. 用水、用气问题,办事处与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接,督促企业尽快实现用水、用气施工。为了筹措资金,根据五华区政府安排,办事处与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接,提前撤回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充实施工工程款。办事处将进一步跟踪施工进度,现场协调各相关单位,确保施工顺利推进,争取水、气施工早日完工。

【网民留言】

昆明山鹰大型挂车停车场,于2016年像小洛阳街道村民租园林绿地,后毁山挖林,改变土地用途私建大型挂车停车场,对外收费营运至今,还在大马路边上树立一块10米高1.5宽的霓虹灯广告牌。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昆明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鹰停车场位于东盟森林小区与小洛羊水井山之间,根据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16年10月24日提供的勘测定界资料显示,该地块总占地面积115.7085亩,其中占用经开区管委会收储土地10.536亩,占有东盟森林发证土地0.5355亩,占用小洛羊社区集体土地104.637亩(含耕地63.93亩)。2016年8月,当事人蒋元华向小洛羊社区张华等7户居民承租该块土地。所占土地以推土平整为主,面积113.6145亩,另外建有简易构建筑物1.332亩、硬化地面0.762亩,主要用于经营停车场。 

二、查处情况

(一)土管所:街道土管所于2016年8月29日巡查时,发现该地块有动工迹象,随即向当事人蒋元华现场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昆国土经执停【2016】洛04号)和《接受用地检查通知书》(昆国土经执检【2016】洛1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到街道土管所接受调查。此后,土管所因执法权限不足,向经开区国土分局和市国土局反映情况,协调上级职能部门到现场依法进行查处。当前,鉴于山鹰停车场涉嫌违法使用土地,街道土管所已经将情况再次上报经开区国土分局,协调经开区国土违法巡查大队进行处置。

(二)城市规划管理办:自山鹰停车场建成经营以来,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多次到涉及噪声扰民、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广告牌等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8月,街道接到举报,反映小洛羊社区水井山片区有人故意损毁林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因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执法权,同时报请上级森林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森林公安部门的查处情况未通报街道。 

(四)城管大队:城管执法部门在该幅地块开始进行平整场地的时候就介入展开调查,依法按照规定程序下发法律文书,对部分涉嫌违规构建筑物进行多次整治,并将情况下报经开区城管局。目前,城管部门正按照法定程序下达各类法律文书,对各项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实,下一步将依法对违章构建筑物进行整治。

三、存在困难

一是街道办事处本级因执法权限原因,不能对山鹰停车场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非法改变土地性质等事项进行查处。 

二是对于当事人从事停车场经营行为的审批、监管权限不在街道办事处职能范围内,无法采取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的措施。 

三是山鹰停车场及其周边山林和农地属于小洛羊社区集体所有,在停车场周边仍有不少社区居民从事农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冒然采取封堵道路的做法会激发群众矛盾,以至于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昆明发布整理编辑

来源:人民网

编辑:袁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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