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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人物︱陈英明:从泥瓦匠到法官

2018-08-31 2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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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安法院

有这么一位老人

陈英明

1973年—1974年

任职乡建筑社泥瓦工

1974年—1976年

任职新店彭厝中学代课老师

1976年—1984年

任职同安县盐业机修厂

1984年—2012年

任职同安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庭长

2013年至今

任职同安法院特聘调解员

丰富的人生阅历

对司法事业的热爱

让早已退休的他

依旧享受发挥余热的快乐

在法院调解室里仍然看得到他的身影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的故事

出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们的命运,基于特定年代的历史原因,总是难免要经历比后代人更多的跌宕与曲折,品尝更多的酸甜和苦辣。那个年代个人的历史就是一部部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倘若汇聚在一起演绎,将远比任何鸿篇巨著都更雄浑、壮阔。
陈英明进入省高院法官培训中心学习
泥瓦工

讨生活的开始

我,1953年出生在今天的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2003年原同安区拆分为同安区和翔安区)。1966年夏,当文化大革命的浪潮席卷全国的时候,我恰逢小学毕业,时年13岁。在如火如荼的运动斗争中,全国的中小学普遍停办两年,直到1968年的10月复课。此时,重新回归课堂的我已经15岁才终于升入新店中学的初中部。1973年高中毕业时,和当时所有的知识青年一样,我积极响应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收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但是由于当年户口所在村镇没有相应的指标,哪怕我怀着满腔热情只身一人到县革委会诚恳地向组织提出要求,“上山下乡”的愿望依然没有能够实现。此时,适逢乡镇建筑社招工,我就在那里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泥瓦工。搅水泥、拌泥浆、砌砖墙几乎就成了我每天生活的全部,辛勤工作一天的报酬大约是人民币一块钱,一个月下来能有二三十块钱的收入。家中兄弟姊妹五个,我最年长,就凭着这样的一份薪酬,我从父辈的手中接过了养家糊口的重担。
代课老师

铸下梦想基石

1974年,经人推荐,我来到新店彭厝中学,成为了一名代课老师,承担起农机和体育两门课的教学任务,后又改任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有幸再次拾起了书本,在那个想读书而没有书读的特殊年月,能够在学堂里与纯粹的汉语言再续前缘,我分外地珍惜,在担任语文教师的两年时间里和自己所带的学生一起认真学习,夯实了自己原本并不甚牢靠的汉语言基本功,更为日后的文字工作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自修文凭

夯实自身基础

当时间到了1976年,动荡的十年岁月终于划上了休止符,然而,我和我的同龄人却早已和求学求知的好韶光擦肩而过。当年的12月,我来到时年刚刚创办的同安县盐业机修厂工作,分管后勤总务,后又转任生产科管理员兼任团支部书记。在机修厂工作期间,读书依然是我业余生活中最大的个人爱好。我欣喜于在那十年光景中无缘谋面的许许多多沁人心脾的小说、诗词和散文终于能够走进我的生活,给我曾经暗淡的业余时光重新涂上了明艳的色调。1983年,我通过坚持多年的努力自学如愿通过了广播电视大学的入学考试,成为广播电视大学开办以来的第二届学员,修读经济学专业。电视大学的工作站设立在当时同安县孔庙边上的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于是我每周奔波于县城和今天的翔安区新店镇之间。家住县城的一位好友慷慨地租借给我他家的一个小房间,让我得以寄身于此,用业余时间修读电大课程。就是在这个仅有几平米见方的小小的房间里,我如饥似渴地读书,可谓点灯熬油,闻鸡起舞,用心血为自己精心地编织一个翘首年深的大学梦,这里也就成为我求学旅途之中的“项脊轩”,以至多年以后,它还常常萦绕在我的梦境中。
考入法院

梦想起航

时至1984年,我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又一次重要节点。这一年的新春伊始,同安县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对象是全县所有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国营和集体企业职工,招录名额是200人,其中法院招录名额是20人。这一招考信息对于许许多多和我一样渴望上进的年轻人而言无异于久旱逢霖。然而不幸的是此时家中变故突袭,家弟突发重病卧床,我作为长兄寸步不离地在医院陪护,实在脱不开身,此时是我的老厂长跑了三十几里路到县城代我做了现场报名,报考单位为同安县人民法院。当年五月份,全县共有435位年轻人参加了语文、数学和政治三个科目的笔试。根据招考机关的要求,语文科单科笔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具备录取资格,考试的结果公布时,只有不到20位考生通过了这一单科录取分数线,我居然以平均分72分的成绩名列第一。天道酬勤,多年来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坚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巩固,此时终于得到了报偿,这让我委实倍感欣慰。此时,我已过而立之年,时年31岁了。这时的同安法院只有不到20名干警,几幢斑驳的矮房子坐落在县城体育场的边缘,占地面积狭小,办公条件简陋。三个月后,我被分配到同安县人民法院新店人民法庭工作,在这里,我一干就是整整十个春秋。
陈英明(中)与同事在同安县人民法院前合影
驻扎法庭

断案调解要耐心

记得当时的新店法庭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场所是向新店镇人民政府借来的一个办公室和一间打着三张床铺的集体宿舍。三位干警,三辆28寸的“永久”自行车,几张破旧的桌椅板凳,几枚印章加一柜子牛皮纸卷宗,这就是当年新店法庭的全部家当。那些年,每个星期除了周末,我吃住都在新店法庭,几个年轻人几乎也都以法庭为家,日夜值守。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法庭负责人,在这里,我挥洒了在法院的职业生涯中最初的汗水;在这里,我见证了新店法庭复设以来最初发展的样貌。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法庭辖区的周边乡镇以农村人口居多,民风淳朴,案件数量还不多,其中以农村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为主,经济纠纷案件数量很少。我和同事经常各跨一辆“28寸”走村串乡,为农家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做实地调解工作。记得有一回,某村两口子的离婚纠纷案件闹得沸沸扬扬,妻子半夜情绪过激意图上吊自杀,家人虽然勉强制止,但冲突难以避免,村支书急忙打电话到法庭通知我们寻求帮助。我和同事连忙起身,揉一揉惺忪的睡眼,便急忙跨上单车,匆匆赶往村里。当年的同安县乡村路况极差,路面没有水泥,甚至没有柏油,大路小径都是泥土地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丘陵坡地随处都有,白昼都不易行车,夜里由于路边没有一盏路灯漆黑一片更是寸步难行,一不留神就可能掉进沟里。但是情况紧急,我们摸着黑骑快车风风火火地往当事人家里赶,路上一位同事还因为车轱辘碾上了石块摔跤跌破了膝盖。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我和同事们连夜与当事人座谈,调解、劝解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的鸡叫,方才平息了事态。事后,我们连续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以法律政策,晓以乡规礼俗,促使夫妻双方终又重归于好。
陈英明(后排右一)参加法官培训时与同事合影

一直到90年代的初期,派出法庭的工作人员才陆续配上了几辆“嘉陵”牌的二轮摩托车,干警们终于告别了一辆“永久”,一顶斗笠,头顶烈日,背贴汗衫,走村下乡的历史,步入了“机械化”的时代。之后的二十年,我作为中国司法改革的亲历者,以一名基层法院干警的视角见证了中国法制的变革,见证了一个基层法院日新月异的深刻变化。崭新的审判综合大楼,整洁的诉讼服务场所,新招录的一批又一批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今天,我们法院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但是和与我同龄的老法官们一样,此生最难以忘怀的,恐怕还是那个几条板凳办公、几辆“永久”下乡的蹉跎岁月。

陈英明(右三)任基层法庭庭长时荣获“先进人民法庭”
耳顺之年

重回法院发挥余热

2013年,我走过了我人生中的一个甲子,耳顺之年,我的职业生涯至此谢幕。2015年,退休在家的我接到法院的邀请,希望我能发挥余热,重回院里做调解工作。放下电话,以往工作的一幕幕向影片一样在我的脑海闪过,同时发出响亮的声响:我愿意。于是,我再次走进同安法院,继续我一生热爱的工作,与群众打交道,为他们排忧解难。
陈英明老法官伏案工作

一生中最喜欢的是著名作家柳青的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从建筑工地的泥瓦匠到乡村中学的代课老师,从机修厂职工到人民法院干警,几经坎坷,几经波折,几经险阻,几经磨砺,没有感天动地的英雄事迹,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但是却能够自信满满地说,从未滥用权力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从未办过一起人情案件,从未徇情枉法,从未徇私舞弊,对得起道德良心,对得起法律职业的操守。

我,一直在努力地做一个好法官。

来源:同安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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