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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吸烟者说|游泳馆里的年龄歧视

郑也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2018-09-04 14: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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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73岁时畅游长江。邓小平近80岁时北戴河游泳。据说郝柏村百岁时还在游泳。日本人长冈三重子80岁开始学习游泳,100岁时参赛,创造了百岁者的1500米游泳纪录。

您会说,这四位都非凡人。但医学家告诉我们,绝大多数老人都胜任游泳,都可享受游泳对身心的好处和乐趣。游泳的优势不止一端。而其中最突出者,尤其是对老年人,在于这项运动中关节不受冲击。有专家说,游泳是可以维持终生的运动,这是绝大多数运动项目难望其项背的。

因为游泳对老年人好处莫大,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游泳场馆在价格上优待老年人。香港游泳馆对一般人流行的价格是一次15或18港币,60岁以上的长者半价。我的住在波士顿的老同学告诉我,他常去的游泳馆一般人月费50美元,65岁以上的人半年费用50美元,只有中青年的六分之一。该馆对年龄的唯一限制是六岁以下的儿童游泳须有成年人陪同。敬老的观念更属于东方,在西方长者不愿被外界视为老人。因此我以为,他们价格上的优惠含有社会在功利层面上的共识:花小钱省大钱,医疗费用岂非游泳费用的十倍、百倍。

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球每年因缺乏锻炼致死的人数高达320万人,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指出,2008年死于不运动者高达530万人。缺少运动导致疾病,必定十倍百倍于致死者。以上疾病和死亡者中肯定是中老年占绝大多数。因此鼓励中老年人参加运动应该是全社会的共识。而阻碍他们运动,是愚蠢的行为。

伟人的垂范,科学家的提倡,医疗费用的考量,凡此种种,竟然都未阻挡我们社会中一个荒诞规定的出台,即很多城市的游泳场馆在2015年公告顾客:70岁以上者禁泳。我怀疑世界上还有没有第二个国家的游泳场馆有这样的规定。自然,这一规定旋即引来各地长者们的抗议。有些城市长者们甚至请了律师,开了官司。

鉴于这个禁泳规定遍及多个城市,而且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段一窝蜂出台的。抗议者不由得不思考这是怎么回事。逻辑上不外两种可能。其一是“传染病”。但还没听说经营游泳馆与健身房的商家有自己跨地区的商会。且传染要有时间过程,何故大多都是2015年出台。其二,是接到上方一个成文或不成文的指示。于是网上传开了一个由五大职能部门共同署名的通告。如下: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

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人身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32条第4款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如下:一,游泳;二,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三,潜水;四。攀岩。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本公告公布前已经开展目录所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告,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并于公告公布后六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点,服从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诫和指导。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5月1日

笔者以为,不限定时空,笼统地将游泳列为高危险性项目是极不妥当的。游泳在太平洋腹地与北戴河海滨是完全不同的。在湍急的河流与平静的湖泊、水库是大不一样的。自然水域与游泳场馆的差距也不小。有数据为证。2013年广东省溺水死亡4400人,其中只有0.6%是在游泳池中发生的。泳池中的游泳不但不是高危险性项目,而且是很安全的项目。广东省2013年泳池中死亡27人,打球、跑步、拳击、赛车、登山中死亡的人数都可能高于这个数字,只是没有统计。笔者酷爱体育。足球、篮球、乒乓球、跑步、滑冰,都曾痴迷。但做了腰椎间盘手术后,大多不再适合,只能游泳,于是每天一次。我的案例说明年轻人有更多的选择,而游泳常常是体育锻炼上没了更多选择的长者们的归宿。

将游泳列为高危险性项目固然不妥,但公告中并未提及年龄。游泳场馆对70岁人禁泳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游泳对老年人更危险。事实如何呢?2014年《全球溺水报告》说该年度全球溺水身亡37.2万人,其中半数是25岁以下人口。(顺告,近年来全球每年死于车祸125万人)2013年广东省4400人溺水身亡,其中绝大多数是儿童。更有调查指出,城市中60岁以上所谓溺水者中,有些其实是自杀。就是说溺水的重要原因是当事者冒失,而老龄人最知深浅,最少冒失。职能部门的公告是否对各地游泳场馆的70岁禁泳规定有影响,尚有待澄清。但有一点是清晰的,公告中没有年龄的字眼,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游泳场馆的自选行为。

老年人明明在游泳上溺水比例较低,游泳场馆的管理者却想当然地在游泳上看不起老者,认为它们不安全,禁止他们游泳,这不是“年龄歧视”是什么?无独有偶,现在一些城市限制65岁以上的公民办理共享单车使用卡。严格地说,这些自选动作有违法之嫌的,法律没有规定70岁不能游泳,65岁不能骑车。

游泳场馆方面出台这样的规定,有无一点理性、功利的成分呢?笔者猜想,或许长者因场地湿滑,摔倒的比例高些。但解决的思路应该是,游泳馆地面在防滑上要达到标准。上级管理者要不断抽查场馆的地面。在达标的地面上,不管谁摔倒了都是责任自负。法律不能无由地偏袒自己失误的倒霉人,更不能纵容恶意的碰瓷者。如果对意外摔倒格外担心,最好自己备上防滑的拖鞋。但一码是一码。无论如何,这不是对70岁人禁泳的道理。老年人走路不慎摔倒也比年轻人多,摔伤了也会给交警增添麻烦。但我们何曾见过禁止老年人上路的规定。

《南方周末》的记者就上述禁泳规定咨询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答复是:总局并未下发过相关文件规定70岁以上老人不能进游泳馆,该现象多为各地游泳馆自行规定。

笔者以为,总局的表态只澄清了事情的一半。总局应该是各地游泳场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者。如果游泳场馆有不当的规定,难道其出台与总局无涉,总局就不该干预,就任凭这一规定遍布全国吗?

游泳是最适合长者的运动,它可以很大地减少老年人的医疗费用。且不说权利问题,为国计民生计,也是总局出场干预对70岁人禁泳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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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定有过被动吸烟及类似的遭遇。要抑制此种现象就要表达您的不满。“被动吸烟者说”栏目就是以说理的方式做此种表达。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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