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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过境后深圳巨灾险启动理赔:所有自然人均可报案

刘思笑 常俊卓/晶报
2018-09-19 10:16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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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广东深圳南山,实拍台风过后的街道马路。 视觉中国 图

只要你在深圳,不分户籍、国界、停留时间,不论是受灾群众还是参加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人员的伤亡,只要涉及15种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就能理赔,保额最高达10万元!

记者9月17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超强台风“山竹”过境后,随着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到省Ⅱ级,深圳迅速转入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阶段,巨灾险也第一时间启动理赔程序。作为全国首创的巨灾保险制度,这是深圳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为这座城市2000多万人口撑起的一把贴心“保护伞”。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共保单位首席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张端书,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2018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该协议书将保障范围覆盖到“15种灾害(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及以上的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房屋损失补偿等,人身伤害救助对象覆盖到“当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等人员”。其中,每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赔偿;房屋损失补偿针对自然人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当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情形,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每户最高可获得2万元赔偿。

9月17日,记者从国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获悉,目前正陆续接到市民的巨灾险理赔报案。

(原标题为《深圳巨灾险启动理赔 人身伤害最高赔10万》)

    责任编辑:李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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