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互联网司法治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观点综述

2023-09-25 18: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9月22日,互联网司法治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召开,本期文章梳理汇总与会各方的观点。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相关著名学者、行业专家、实务工作者。会上,各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等前沿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苏州互联网法庭智库专家进行精彩点评。

专题一

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

如何建设专业化审判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能动司法中的重要议题。该专题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燕仓副院长主持。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杰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看得见、摸得着,而软环境则是人的一种主观认知和评价。在营造营商环境的软环境方面,应尊重“常识”处理而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要把自身“代入”到当事人的“语境”之中。同时,法治化意味着专业性,即独立自主地判断,客观中立地对待当事各方。软环境的建设需要将专业知识和人之常情结合起来,体现专业中的“人民性”,这样营造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会具有吸引力。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长明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五年以来的工作成果,该院以科技赋能在线诉讼新模式,依法审理涉网商事案件,构建全方位诉讼服务体系,启动互联网执行“加速键”,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数字社会治理法治化,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把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抓,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精准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邓丹云庭长从三个方面梳理介绍广州互联网网络著作权纠纷专业化审理实践。一是通过科技赋能,开发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著作权纠纷全要素审判“ZHI系统”。二是固本培元,重视法官、法官助理等“人”的作用。三是通过判决、调研报告、司法建议输出规则,主动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在输出与反馈的交互过程中提高专业化审判的效果,指导和引领整个互联网秩序的构建。长春互联网法庭负责人李爽介绍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情况,该院全力推进智慧法院整体建设,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审判,提升全流程在线诉服体验,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诉源治理多渠道化解纠纷。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为导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遵循,做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作点评。他指出,如何通过能动司法来创制适应互联网经济特征的规则,将是全国互联网法院、法庭最重要的职责。互联网法院、法庭要实现角色的转换,不仅要履行专业审判机关的职责,还要服务于当事人,服务于社会,塑造数字经济秩序和稳定的社会预期,做好数字经济规则的探索工作。

专题二

互联网前沿技术的司法应用

本专题围绕互联网技术与社会经济生活、司法审判场景深度融合与法律领域互联网创新展开,杭州互联网法院官家辉副院长主持讨论。

杭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负责人陈腾峰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六平台三模式一体系”的改革经验。例如,该院运用电子证据平台和司法区块链平台,以区块链智能合约实现互联网金融合同全流程以代码的形式写进合约,形成上链到司法区块链的闭环。通过引入AI法官助理,智能生成裁判文书,大幅度提升审理效能。当然在现阶段,AI法官助理的深度学习机能有待进一步发展,个案的场景化分析处理能力尚需强化,如何对人工智能进行准确的人工修正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成都互联网法庭副庭长李笑寒介绍了成都互联网法庭打造的智慧“七朵云”平台。该院通过重塑庭审流程,以涉互联网纠纷案件大数据为依托,实现互联网纠纷案件的批量化、智能化处理,实现一名法官在同一时间掌控多个庭审的突破。结合互联网法庭探索制度模式改革的契机创设“24小时云审”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对审理流程和材料的存证验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她指出,法官与智能化机器是一种共生关系,未来可以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让技术为司法赋能,助力数字法治的进一步完善。阿里巴巴集团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认为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前沿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打破了司法领域的时空约束,催生新业态。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庭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线下开庭的模式,为司法实践带来机遇和挑战。通过在司法领域运用最新前沿技术,可以不断提升证据的可靠性和司法公信力。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常州大学数字法律科学研究所所长曹全来教授作点评。他高度肯定了以人工智能算法建立起来的辅助审判决策系统在类案类判、同案同判中的作用。他同时指出,从信息化法院建设到智慧法院建设再升级为数字法院,其中需要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如法律数据库建设的数据范围要不断地扩张,不仅要扩张至地方性法规,也要扩展至国外法律。能否运用新技术手段解决立案难、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索。

专题三

数字时代新兴权利的司法保护

本专题围绕司法审判如何及时、正确回应个人信息保护、虚拟财产权属、人工智能技术等新现象、新问题展开,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西川主持讨论。

苏州互联网法庭副庭长吴娅介绍了关于涉网新兴权利保护的三则案例。她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民法典等法律为保护新兴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立法的稳定性和滞后性,无法给予新兴权利具体全面的保障。法官需要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办理,更主动地通过个案判决,对新兴权利进行识别、衡量、确认和保护。抖音集团高级法律顾问王墨雪通过两个案例,介绍司法裁判对互联网产业创新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互联网空间既要通过司法裁判的强制力来进行规则的塑造,也需要行业内部理性谈判,实现合作共赢。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一员,公司将始终秉持尊重裁判、开放合作的态度,为推进法治进步与产业发展贡献力量。腾讯集团视频诉讼维权负责人李丹着重介绍了内容产业侵权、数据领域侵权、商业诋毁、干扰妨碍类侵权等数字时代下困扰企业营商环境的侵权热点问题,期待司法机关通过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积极适用行为保全措施、树立侵权治理规则等方式,遏制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管祖彦副庭长认为,数字经济发展中数据权利保护是一项重要课题,可以从著作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角度加以规制。既要规范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做法,也要考虑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平衡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和民众受益的关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院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吕炳斌点评,他指出科技发展带来许多新问题,需要能动的司法才能妥善解决。在数字时代用司法保护新兴权利,既要促进新兴规则的落地实施如个人信息保护,还要通过司法去反推促进立法的变动发展。

/ 总结发言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万江进行总结发言。他对与会学者、行业专家、相关部门及企业代表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本次研讨会从学术研究、司法实务、企业需求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既有前沿学术观点的碰撞,也有司法实务的探讨,更有数字企业的心声呼声,三位智库专家的点评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相当到位,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深受启发。希望与会人员以本次活动及研讨会为契机,凝聚合力,切实将好的理念、好的建议、好的做法融入到互联网审判工作中,不断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法院互联网司法新局面。

本次跨研讨会在与会嘉宾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供稿:汪子旋

原标题:《互联网司法治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观点综述》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