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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吉林市局: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只...

吉林市公安局
2018-10-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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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深化放管服】吉林市局: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为群众和企业提供50项服务红利——综合服务篇》

今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和企业所需所盼精准发力,用改革手段不断优化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推动“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迈进。截至目前,创新服务举措50项,直接为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路”或“零跑路”提供便利,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让办事更便捷、群众更满意。

一、综合服务类

(三十四)设置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窗口。吉林市公安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窗口,为市交通局、市教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安信息综合查询服务,通过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让群众在办理网约车、出租车、危险品货车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事项中少跑路。

(三十五)吉林市公安局和11个各县(市)区公安(分)局、2个直属分局分别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微信平台”,吸收公安机关领导、干警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加入,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培训、预约办理等服务。吉林市局禁毒支队、经文保支队等警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专项微信服务群,为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高效的在线服务。

二、户政服务类

(三十六)吉林市公安机关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免收制证工本费。

(三十七)开通吉林省内户籍人员异地办理四类户籍证明业务。吉林省内户籍居民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可到吉林市公安机关任一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十八)实行群众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首接责任制。群众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符合出具条件且能当场出具的,公安派出所一律当场出具;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当场出具的,公安派出所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

三、经文保类

(三十九)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提供金融网点审批、验收事项全程预约上门服务。金融企业在预约办理金融网点审批、验收事项后,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指派民警深入施工现场对金融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对施工流程及质量进行规范、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在报审材料审批后第一时间上门送达,最大程度为金融企业提供便利。

四、禁毒类

(四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时限分别由十日和三日缩短至当日办结。

(四十一)吉林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按照预约申请,指派民警专门为非工作时段需要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提供预约审批服务,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四十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可跨层级办理二类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二类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既可到吉林市公安局办理,也可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办理。

五、治安类

(四十三)将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十四)减少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审批要件。

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不再需要提供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和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十五)将以下15项备案、许可事项纳入吉林省“多证合一”管理系统,通过政府部门间的“信息推送”,让企业“少跑路”: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2.娱乐场所备案许可证

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4.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5.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

6.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7.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8.旧机动车交易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9.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0.机动车维修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1.汽车租赁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2.金银首饰加工、置换、回收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3.旧手机交易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4.寄卖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15.印刷业登记备案

六、网安类

(四十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证审批权限由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七、消防类

(四十七)扩大不需备案范围。列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如工程投资额不超过5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可不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四十八)消防设计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四十九)消防设计审核受理“零上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的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提出申请,并在审核结束后自行下载、打印审核结果,实现消防设计审核全流程网上流转,企业和群众办事“零上门”。

(五十)实施消防审核、验收预约办理机制。急需在非工作时段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消防审核、验收的企业和群众,可在正常工作时段提出预约申请。预约电话:19843282496。

审 核:马铁军

值班编辑:王兆顺

稿件来源:市局跑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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