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陕西男子非法猎捕300多蟾蜍林蛙,被判拘役3个月

宁军、于震/华商报
2018-10-13 08:58
一号专案 >
字号

携带电瓶、捕鱼器,在周至县翠峰镇一水库用电击方法猎捕了326只中华蟾蜍、中华林蛙,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15日上午,杨某携带自购的电瓶和捕鱼器到周至县翠峰镇丁家凹村水库下游,用电击的方法猎捕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中华蟾蜍4只、中华林蛙322只。后侦查人员将326只猎获物在周至县城南沙沙河内放生,全部成活。

周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2016年3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3个月。

原标题:猎捕300多蟾蜍林蛙被判拘役3个月)

    责任编辑:卫佳铭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