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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称可“捡漏”法拍房,消费者支付2万“调查费”钱房两空

澎湃新闻记者 吴琪 实习生 邓宇瀚
2024-01-05 14: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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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即诚”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作品截图

近日,多位消费者通过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他们委托中介公司参加法拍房竞拍,本以为能够低价捡漏,却发现房子并不能低价买到,还被中介利用信息差赚取了高额“调查费”。

其中,来自四川南充的李先生(化名)表示,去年12月,他与南充一拍即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法拍房委托服务合同,并支付2万元调查费,对方承诺会包办全程助拍服务,并称加价两次就能够买下法拍房。然而实际竞拍竞争激烈,成交价远高于预期,导致竞拍失败。来自四川成都的陆女士也告诉澎湃新闻,自己的父母曾委托四川中蓉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竞拍,被诱导签订了“不平等”合同,不仅没有得到辅拍帮助,还损失了2万元调查费。

法拍房中介收取的“调查费”是否合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对此,澎湃新闻先后致电南充一拍即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一拍即诚)和四川中蓉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蓉助拍)。一拍即诚工作人员表示,一切流程都是按照合同签订内容正常进行,还是可以向李先生继续提供助拍服务,此外公司收费标准合理,且根据合同约定,调查费不予退还。

中蓉助拍工作人员表示,合同签订时间太久远,与陆女士父母签订合同的细节无从查证,对于高价调查费,自己不便解释,会和上级反映后再做回复。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拍卖中介公司的调查费,实质是居间服务费。赵良善指出,倘若拍卖中介公司不存在欺诈,未虚假宣传,中介公司的调查费则属于市场调节价,法律不予干涉。但如调查费确实太高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调整。当然,如拍卖中介宣传时存在欺诈、或虚假宣传的,购房者可搜集证据,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费用。

《法拍房委托服务合同》内关于调查费的详细条款

消费者指“低价捡漏”宣传名不副实,《调查报告》不值2万

2023年11月23日,李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拍即诚”官方账号发布的法拍房服务信息,称“南充市法拍房可以捡漏了”。在看上了一套中意的法拍房后,李先生在短视频平台上联系了一拍即诚的销售人员,并约定在同年12月20日线下预约看房。

李先生称,他到了一拍即诚公司后,销售和经理才告诉他要先交钱再看房,法拍房收费标准为3万元一套,包括了前期调查、竞拍、腾退和入住等服务。李先生说,他觉得先交钱再看房不合适,当场想要离开。但一拍即诚的销售向他口头承诺这套法拍房一拍没人要,二拍也没人报名,他只要加价几千元就能拍到,保证成功。一拍即诚公司经理也承诺他们公司的法拍房服务包过户、包腾房、包入住,入住不了公司将以1.2倍的价格回购房子,可以“放心拍”。

随后,李先生和“一拍即诚”签订了服务合同,并交给对方2万元调查费。李先生说:“对方口头承诺很好,我就没有详细去看合同的内容,觉得价格高起码买个心安。”

2023年12月25日,竞拍如期举行。李先生说,他发现共有4个人参与了竞拍,几轮加价后价格从底价32万元加到39万元。由于该价格超过了他的预算,他只好放弃竞拍。

由于竞拍失败,“一拍即诚”又向李先生推荐了几套法拍房源,但都无法令他满意。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经过这次法拍房的竞拍他才知道,他认为一拍即诚的前期调查就是在网络平台把公开的法拍房信息下载整理,在整个竞拍过程中法拍房公司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于是他提出退回2万元的调查费,但“一拍即诚”拒绝了他的诉求,并强调合同内有相关条款“前期拍卖标的调查费不予退还”。

李先生向澎湃新闻展示了一拍即诚的尽职调查报告,他称,其中房源的基本信息和周边配套设施等信息都是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可查的,而由中介调查中的物业费部分对于房源竞拍“无关痛痒”。他认为,这份报告根本不值2万元。

李先生提供的《法拍房委托服务合同》显示,2万元调查费包含“竞拍咨询服务费、标的房源筛选推荐费、竞拍前看样费及拟竞拍标的《尽职调查报告》费等……《尽职调查报告》出具后,前期拍卖标的调查费不予退还。”

李先生称,依照合同约定,一拍即诚在合同期内会继续帮他推荐合适的法拍房,但拍下后还需要支付1万元的佣金。“其实购买法拍房的过程特别公开透明,但我被中介的‘低价捡漏’和‘全程包办服务’等话术给欺骗了。”李先生认为,“他们从法院公开的渠道获取房源信息,然后利用信息差诱导购房者签订不平等条约,并收取高额调查费。”

来自成都的陆女士表示,自己的父母也与李先生有着类似的遭遇。2020年10月,她的父母想在成都购房,但因为当时限购,没有购房资格,于是想购买法拍房。由于对网上购房不熟悉,两位老人联系到了四川中蓉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方承诺会提供助拍服务,直到竞拍成功。在看不懂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她的父母相信了中介的口头承诺,签订合同并交了2万元调查费。

陆女士称,后续买房的过程没能得到中介的实质性帮助,“法拍房的竞拍特别激烈,不像中介说的一样可以‘捡漏’,而且合同期限只有一年时间,竞拍失败后中介就不会管你了。”陆女士说,“我想拿着合同去讨说法,才发现合同约定只要中介出具了调查报告,服务就算完成了。”

对于这份价值2万元的调查报告,陆女士表示,“调查报告里的信息全是法院公开的,中介摆明了在利用信息差赚取我们高额的调查费。”

“一拍即诚”调查报告部分截图

涉事中介:调查费收费合理,按合同不予退还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拍即诚成立于2022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中蓉助拍成立于2019年7月5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两家公司经营状态皆为存续。

2023年12月30日,澎湃新闻致电“一拍即诚”公司,对方表示一切流程都是按照合同签订内容正常进行,还是可以向李先生继续提供助拍服务。对于调查费被指过高,对方称有许多信息如房源的物业欠费情况是公司自行调查的,收费标准合理,且根据合同约定,调查费不予退还。

2024年1月4日,澎湃新闻致电中蓉助拍,对方的工作人员表示合同签订时间太久远,与陆女士父母签订合同的细节无从查证,对于调查费,自己不便解释,会和上级反映后再做回复。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收到回复,李先生和陆女士均未和中介达成一致。

对于法拍房中介乱象,2022年6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就曾发布声明称,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公开竞拍,无需通过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购买或代为购买,“我院法拍房无论是否成交,人民法院及其委托的拍辅机构均不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咨询费、服务费、手续费、拍卖佣金、腾房费等服务费用。”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名单公示

律师说法:如承诺与实际服务不符,构成欺诈或虚假宣传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是经人民法院遴选入库,符合人民法院指定协助拍卖条件的机构,主要为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拍卖协助服务,服务法院与意向购房者。而法拍中介机构,主要提供居间服务,为购房者提供中介服务。

赵良善说,拍卖中介公司的调查费,实质是提供居间的服务费。依据《民法典》第961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倘若拍卖中介公司不存在欺诈,未虚假宣传,中介公司的调查费则属于市场调节价,法律不予干涉。但如调查费确实太高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调整。当然,如拍卖中介宣传时存在欺瞒、或虚假宣传的,购房者可搜集证据,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费用。

赵良善指出,如拍卖中介公司口头承诺与实际服务不符,则构成欺诈或虚假宣传,对此,购房者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由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亦可直接诉诸法院,追讨费用。

2023年10月13日发布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遴选结果的公告》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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