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西安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实习生 冯雪瑶
2024-01-31 18:08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临近春节,违法违规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增多,1月31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烟花爆竹禁售管控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应急管理等部门近日共查扣烟花爆竹250余箱(件),多人被行政拘留。

本文图均为 西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图

1月19日,蓝田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在对汤浴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行动时,查获了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现场调查检查,相关责任人无证经营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属实。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对现场查获的186件(箱)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控制,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10日。

1月22日至27日,莲湖区安委办积极督导协调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本周全区开展联合执法3次,街道采取联合执法2次,全区共出动人员703人次,检查点位643人次,收缴烟花爆竹11件,对1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贩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1月25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联合钓台街办、同文路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检查行动。巡查中发现渭河河堤钓台段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当场查获烟花爆⽵10余箱,⾮法销售、储存⾏为⼈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5日。

1月26日晚,灞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办、公安、市场监管、治污减霾等多部门对纺织城街道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夜查行动。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情况进行夜查。现场查获一个烟花爆竹非法流动销售摊点,收缴各类小花炮共一箱10余件。

1月29日,未央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辖区汉城街办、汉城派出所对群众举报的“惠西村内某民宅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开展核查检查。经核查,举报属实,被举报地一民房存储烟花爆竹20余箱。汉城派出所民警对现场违法存储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并转运至安全区域。相关违法人员已移交公安部门并对其依法拘留10日。

1月29日,浐灞生态区应急管理局在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检查组在巡查湖畔一号南侧公园旁时发现1处非法销售摊点,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并暂扣烟花爆竹15件(箱)。

相关法律条例:

2023年11月16日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每逢“元旦、春节、元宵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动员综治力量,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作用,群防群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好蓝天,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拒绝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安全文明迎接新年。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乐浴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