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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淳翔:中国科学社地址变迁背后的民国上海门牌体系

祝淳翔
2024-03-05 13:46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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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址在不同时期的门牌号各不相同

近日,有人向我咨询,坐落于陕西南路上的原中国科学社总办事处小楼(今民进成立旧址纪念馆)的所在路名及其门牌号码究竟经历过怎样的变迁?

若查阅林丽成、章立言、张剑编注《中国科学社档案整理与研究·发展历程史料》收有1931年1月版《中国科学社概况》,其中第一部分“略史”,称1927年12月,“由财政部拨到补助费国库券40万元,指明为本社基金”;1928年2月“购买上海法租界亚尔培路房地,为本社上海社所及建筑图书馆之用”。又据该书中的“中国科学社社史纲要”,称该社“1928年在上海成立本社办事处,购置亚尔培路309号房屋”。其具体位置,查1928年3月版《科学》杂志第13卷第3期《本社上海社所之成立》,称:中国科学社“购定法租界亚尔培路309号(爱麦虞限路转角)西式房屋一座,设立社所”。然而前述“概况”中的“中国科学社各机关通讯地址一览表”分明印着“董事会、理事会、总办事处、图书馆、编辑部、发行所、科学咨询处”的地址为“上海亚尔培路533至535号中国科学社上海社所”。若进一步检索相关文献,还可发现不同年代该社有咸阳路533号、陕西南路533号等地址信息,由于这些地址均对应同样的房地位置,换言之,发生改变的只是路名与门牌号码。

翻看1940年8月版《上海市行号路图录·第二编,第二特区》,虽能找到当年的亚尔培路与爱麦虞限路(今绍兴路)交界处的图,却惊异地发现编者将明复图书馆与中国科学社位置弄颠倒了。有意思的是,当年两栋建筑外的围墙分别开有两扇门,分别标注着亚尔培路533号与535号。

亚尔培路,即今陕西南路。查《上海地名志》(P318):

陕西南路(Shanxi Nanlu)  在市区中部,跨静安、卢湾、徐汇3区。北起延安中路,南至肇嘉浜路。长2360米,宽15.0—19.7米,车行道宽8.9—12.5米。清宣统三年(1911年)筑,以德国医生名命名宝隆路(Avenue Paulun)。民国4年(1915年)以比利时国王名改名亚尔培路(Avenue du Roi Albert)。民国32年(1943年)以陕西地名改名咸阳路。民国35年(1946年)以陕西省名改今名。

据此可大致了解中国科学社所在地的路名变动情况。具体来说,1943年10月10日《申报》刊出市府公告,称自本日起将“第一、八两区以及以前越界筑路路名”,“一律改用新路名”(亚尔培路属第八区)。另据1945年12月上海市工务局制定的《上海市黄浦区新旧路名对照表》(油印本),该路被改为陕西南路。1945年12月22日《申报》亦报道称,“本市路名闻将续有更改,拟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门牌号码的修改信息相对来说更难检索。注意到亚尔培路533号亦曾是中国科学社主办《科学》杂志社的联络地址,遂一册册地浏览1930年《科学》杂志的版权页,发现该刊14卷11期(7月1日出版)与12期(8月1日出版)上,编辑者、发行者中国科学社的地址分别为亚尔培路309号与533号,而1930年7月正是明复图书馆的落成时间。差不多同时,亚尔培路的门牌号码发生了变更。

上海特别市成立前后的门牌体系

在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成立之前及成立初期,上海华界、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门牌体系的状况相当混乱。这年7月28日梁实秋以“秋郎”笔名在其主持的《时事新报》“青光”副刊发表过一篇名为《寻人》的专栏文章,其中写道:

但是在上海寻人,有特别的困难,有时候你知道一个人的住址是什么路什么里什么号,你就是干找不着。顶长的一条马路,两尽头处才有一块五十尺外看不见的牌子;立在弄堂口外的巡捕不一定知道面前这条弄堂叫什么名字,门牌有大牌有小牌,有新牌有旧牌,有时有ABCD的区别。寻人谈何容易!

生长于北京的梁实秋是1927年春迁居上海的,作为中国的现代化大都市,上海的门牌体系带给一位初来乍到几个月的外乡人的直观感受,竟臻于如此之混乱境地,简直无以复加。

不妨来看看当年上海的市政当局是如何协调全市门牌号码变更事宜的。

1927年9月28日,工务局在第18次市政会议上提议整顿本局区域各路门牌案。经议决,由公用、工务两局妥拟式样,即日赶制,会同公安局分区依次编钉。12月22日,市政府令准拟给编钉门牌经费银2000元,标志着该项事务正式启动。

翻阅《上海特别市公用局业务报告(1928年1月至6月)》第八章“门牌”之第一节“编钉方法”,称门牌的编钉事宜十分复杂,大致需要:“一、实地调查户数及旧门牌号数。二、绘市街图。三、编钉新门牌号数。四、填新旧门牌对照表。五、定制门牌。六、定期换钉。七、实行换钉”。

其中“第一第二两项为基本工作,调查时须先将路向查明;其次则沿路十字叉路,均须查明路名,记载准确;每路起讫之点,须选易于辨认之点,分别标志;又其次如遇里弄,应绘具图样,记明每一里弄中首尾两幢号数及总门、旁门、后门所在。根据此种调查表,乃绘制市街图,填注房屋,编列号数”。

具体如何换钉呢?“须先将原有各式门牌一律取下,依次用绳穿好,仍携回局中,以便将来检查考证之用。至新门牌应钉于门之左首上方;如上有木框,则用半寸螺旋钉牢;如木框入墙过深,不易注目,则用洋钉钉于右边砖缝上;如为石墙或洋灰墙,无缝可寻,则凿小孔,补以木块,然后再用螺旋钉牢。换钉完讫,随发新旧门牌号数单一张,俾居户将原有门牌号数填明,粘贴门首,便利邮差送信及亲友访问。满一个月,再行扯销。”论措施之细,极具操作性。

编钉门牌规则公布

至于编钉门牌规则,经公用局“征取有关系各局意见,拟具草案呈奉市政府”于1928年2月11日核准公布《上海特别市编钉门牌规则》,凡十四条。

于是先从中华路民国路入手,于1928年春实行换钉。截至1928年6月底,先后已换钉本市门牌的,为中华路、民国路、肇周路、光复路和北四川路,共计6114方。先后调查完毕方浜桥路、方斜路、恒丰路、大统路、宝山路、江湾东路、窦乐安路、施高塔路、狄思威路、东横浜路、黄陆路、黄罗路、吟桂路、白利南路和四达路,共计8563户。当1928上半年结束时,其中一部分正在制牌,一部分犹在制图。

以上如北四川路、窦乐安路(今多伦路)、施高塔路(今山阴路)、东横浜路、狄思威路(今溧阳路)、黄陆路(今黄渡路)、黄罗路(今黄渡路)、吟桂路(今秦关路)、白利南路(今长宁路)和四达路均为公共租界越界筑路,“虽曾钉有前市政机关门牌,然已或存或废;一部分则且钉有公共租界工部局门牌。为保持主权起见,决计提前换钉本市门牌。北四川路则实开其端,然该路警权并非我属,派员前往执行换钉工作非常困难。故第一步先就该路各里弄门户通达华界者,逐一换钉。其沿路各户,则请市政府派员与公共租界工部局预为交涉,由工部局允于实行换钉时,派员前往会同办理。其后遂将原有租界门牌,一并撤销”。以前没有我国门牌者,“则工部局仍不允加钉本市门牌”,故该路调查户数,凡2996户,结果实钉2915户,尚有81户未能照钉。该路余庆坊、崇业里、崇德里等,原有后门接通华界,惟为业主堵塞;当由各房客自行拆通,然后由本局编钉门牌。于是业主所雇租界巡捕亦即撤退,由本市公安局另为设岗保护”。

又据《上海特别市公用局业务报告(1928年7月至12月)》,门牌编钉事务由该局第三科代办,其下暂设门牌股,不算正式编制。1928年9月1日,借中华路1302号民房,成立编钉门牌办事处。同日,第一次考试编钉门牌人员。5日,第二次考试。6日补考。15日,经局务及技术联席会议通过办事细则,其中第二条规定,“本处设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秉承局长科长股主任,综持全处事宜”;第三条,规定“主任之下,分置三系”:总务系、编钉系和换钉系。第四条,规定了组织系统图:

第五条,规定了办事顺序:

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在沪南区、闸北区及越界筑路地带,其他各区归入第二期。收取门牌费原并由本局担任,然后改归公安局办理:即由本局于每路门牌编竣后将收据填好,送交公安局,由公安局发交该管区所代收,收后仍解由本局汇解财政局。

所有经费,原为每月银1000元,1928年9月起亦增为每月银5440元,另设立编钉门牌办事处,开办费银4000元。至于收回门牌费,每方本定银4角,另由财政局规定缴纳小洋2角,贴水铜元8枚。

修正编钉门牌规则

1929年8月31日,仅仅一年不到,编钉门牌办事处被撤销,一切移交公安局接收继续办理,工作流程大为精简。11月15日,市府开142次市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海特别市修正编钉门牌规则》案。新规则第一条,将之前规定的“在公安局户口调查未经进行之先,暂由本市政府公安局、工务局、公用局会同办理”,改为“由公安局依据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基本不变:“门牌以珐琅质制,每方阔十四公分,长十二公分,白地黑字,中央为国际号码(即亚拉伯数目字),左方为中文路名,右方为中文号数,下方为指示号码增高方向之箭头”。

第三条规定“门牌编钉号次之顺序”,将全市分为四区:

一、沪东区,南北之路由北往南,东西之路由西往东。

二、沪南区,南北之路由北往南,东西之路由东往西。

三、沪西区,南北之路由北往南,东西之路由东往西。

四、沪北区,南北之路由南往北,东西之路由东往西。

第四条为新增的补充说明:“前条区段之标准,以浦东一带为东区,南市一带为南区,曹家渡、徐家汇、北新泾、漕河泾暨新西区一带为西区,闸北、江湾、真茹、引翔、吴淞一带为北区”。这比原先“闸北为北区,新西区为西区,南市为南区,浦东为东区”,范围有所扩展。

第五条规定门牌号数的编配,“凡南北之路,单数在东面,双数在西面。东西之路,单数在北面,双数在南面。其里弄房屋,以每一里弄为一起讫,另行编号”。与之前的第四条相比,行文逻辑性更强。

第六条规定门牌编钉时门牌号数的间距,“以门面每阔营造尺十尺为一号,其门面阔度不止十尺者,择用一号,留出一号,倘遇未造房屋地段,依其门面阔度,预留相当号数”。与前基本一致。

第七条有关费用收取,“门牌每方收银二角,于编钉后,填发收据,交由该管区所,派警征收,其非自有房屋,准由房客将收据在缴纳房租时扣抵之”。与前相较,收取者由“编钉专员”改为警员。

第八条述及门牌的作用,言简意赅:“本市门牌为一切法益上暨完税市税国税,或请领执照及呈报户口等之依据”。原规则中冗长的撤销原钉各色门牌等内容被删除。

第九条前置了,规定“公安局有制造编钉之权,如有私自制钉,一经觉察,处以10元以上30元以下之罚金”。

第十条,针对市民负有门牌保管之责,规定“因风雨剥蚀有损坏或遗失者,应随时报告该管区所,转报公安局补制编钉,每方纳费银3角。倘发生前项情事匿不举报者,一经查出,处以2元以上5元以下之罚金,但确因灾变不及预防而致损失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凡里弄改易名称,应由业主报告该管区所,转报公安局,换制门牌,每方收银2角。如不报告,一经查出,除补征牌费,制门牌外,并处以每次2元以上10元以下之罚金”。

上述三条规则内容基本不变,惟罚金额有所拓展,分别由原先每方罚银20元拓至10元至30元;由每方罚银2元拓至2元至5元;由每次罚银2元拓至2元至10元。

第十二条,“凡修理或翻造房屋门面,除应向工务局请领营造执照外,其施工时,须将原有门牌妥慎起下,缴存公安局所属该管区所,俟工竣时,再向该管区所报告,重行钉上。如不依此手续办理,一经查出,每次处以2元之罚金”。门牌的缴存部门由“工务局”改为公安局,其余内容不变。

第十三条,“凡空地新建房屋,应于向工务局领取营造执照时,报明间数及每间门面宽度或里弄名称,由工务局通知公安局编钉门牌。如不依此手续办理,一经查出,每次处以2元之罚金”。类似的,工务局原先须通知公用局,修订后改为通知公安局。

法租界的门牌体系

亚尔培路属于法租界越界筑路的产物。据《上海租界志》,“1862年,公董局组建工务部门,加快道路建设”。1863年,“为抵御太平军,防守租界及徐家汇天主教堂,辟筑军路,即徐家汇路,由上海县城西门外经方浜桥及肇嘉浜西侧、北侧通往徐家汇”。“从20世纪初开始,公董局又对徐家汇以东地区大规模越界筑路。1907年,公董局越界筑姚主教路、福开森路、巨籁达路、金神父路。1909年,公董局填周泾浜筑敏体尼荫路。1911年,越界辟筑宝隆路”。宝隆路即亚尔培路的前身。

而法租界的门牌体系,据顾哲铭《空间不平等的修复:近代上海公共租界门牌号体系变迁研究》所述,略接近于“欧洲传统体系”。“道路两侧分列单双号,为临街每一个独立建筑分配号码”,但由于建筑物的宽度存在差异,故随着号码数值增大,“n号门牌和n+1号门牌基本不可能实现隔街相对,甚至会出现601号和600号门牌中间隔了几个街区,两者直线距离可能有1/4英里的情况”。

法租界道路的门牌号码编钉具体操作,大致由法公董局工务委员会先制定计划,编列财政预算,具体施工则交由工程处负责。

经查1930年出版的法文版《上海法公董局公报1929》,第158页列有工务委员会为拓宽A、台斯德郎路(今广元路),B、亚尔培路,C、毕勋路(今汾阳路)和D、祁齐路(今岳阳路)所编订的财政计划,其中:

B)—Avenue du Roi Albert-Elargissement. —Le Comité donne son approbation aux plans qui lui sont présentés pour l'élargissement de l'avenue du Roi Albert à 60 pieds par emprise de 10 pieds sur le côté Est. Ces plans devront être publiés au Bulletin Municipal.

La dépense d'expropriation s'élèvera à Tls. 60.000,00 environ.

参考译文:

B、亚尔培路拓宽。委员会(即工务委员会——引者按)批准向其提交的关于将亚尔培路向东拓宽60尺,并保留10尺人行道的计划。这些计划将在《公董局公报》上公布。

施工费用总计约6万两白银。

限于资料不足,今未能查到亚尔培路门牌号码的改订情况,但1931年9月7日出版的《上海法公董局公报》第1卷第24期,刊有市政总理处发布的《通告第十九号》,为“自本年十月一日起爱多亚路巨赖达路福煦路各路旁门牌号码”的改订事宜,其中将福煦路第1号,改为第255号;将福煦路第301号弄,改为第585号弄……由于遵循着相同的门牌编码规则,其号码的扩展幅度与亚尔培路的大体类似。

经仔细爬梳中国科学社《社友》内刊,可发现1947年7月31日出版的该刊74期,首页刊有《本社上海社所更改门牌通告》:“本刊上海社所坐落陕西南路门牌,原编533号,现因全市调整门牌,被改为235号。”刊内还见到一篇短文《门牌沧桑》,述及:“本社总社当旧法租界时,坐落亚尔培路,门牌列为307号,旋改309号,旋又改533号。沦陷后租界消灭,路名改为咸阳。光复后租界与陷区一体收回 ,遂改名陕西南路”,“近则调整门牌,又被改为235号”。对此,作者乃以五代时期一地五名的典故为例,发出感叹:“一物之微,沧桑如是”,“复杂哉人事也”。

    责任编辑:于淑娟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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