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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与男友争吵后将9个月大女儿投井,获刑10个月

钟绮敏、钟燕婷、丁洁/人民法院报
2018-11-20 16:3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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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11月20日消息,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故意杀人罪案件。案件中黄某作为未婚妈妈因家庭琐事与男友争吵,竟一时冲动将女儿投入井中欲双双自杀,最后经抢救女儿平安无事。黄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不听劝阻成未婚妈妈

黄某出生于1994年,初三毕业后南下广东工作。2015年,机缘巧合在工作中她认识了江门杜阮人李某并与其发展成情侣关系,但黄某家人认为李某的家境不好,不能给黄某一个好的归宿,遂坚决要求黄某与李某断绝关系来往。

面对爱情与家人的抉择,年少气盛的黄某毅然尊从自己的内心投奔李某的怀抱。2017年1月,黄某怀孕辞职在李某家待产。但是由于家人不同意,黄某和李某一直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黄某成为了未婚妈妈。

与男友争吵竟将女儿投井

2017年9月,黄某女儿早产出生,之后黄某因女儿年幼需要哺乳一直待家照料,没有找工作。本就不宽裕的一家变得更加拮据了,生活的压力使李某与黄某一直无休止地争吵。

2018年6月23日,黄某与李某再次发生争吵,黄某说别人的老公好,深深的刺伤了李某的自尊心,因此,李某将黄某赶出家门。黄某带着女儿在小路上走,看到一口水井,万念俱灭,一时间想不开,将女儿丢进水井里,然后自己再跳进去投井自杀。可是,当见到女儿漂在水上挣扎,她就后悔了,她寻找附近的三个阿姨帮忙,跟她们说是因为一是冲动才将女儿丢进井里,要她们帮忙救女儿出来。其中一位阿姨去叫李某,李某听到呼叫声后从出租屋里跑出来,嘴里大骂黄某不负责任,然后直接跳到井里把女儿抱起来,沿井壁爬上来。

黄某看到女儿浑身湿透,嘴唇呈紫色,闭着眼睛。李某抱着女儿一边走,一边不停骂黄某,黄某感到十分害怕就躲在一个角落里偷偷的看着。最后,李某及其家人叫救护车带着女儿到附近的医院抢救,经过抢救和输氧气,黄某女儿脱离生命危险。黄某随后被公安抓获。

蓬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黄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又鉴于黄某已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蓬江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原题为《未婚妈妈与男友争吵竟将女儿投井》)

    责任编辑:周子静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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