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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擅自改变房屋物业使用性质,违法违规又危险
2024-03-09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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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改非”不仅仅是影响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破坏小区的整体环境,还会对整幢楼、整个小区的安全造成威胁。
案情
近日,崇明城管陈家镇中队接到居民反映,某小区住户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勘查。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处住户经营一家书法培训班,屋内排放着大量桌椅、木架、纸张等易燃物品,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培训负责人,当面宣传告知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强调该小区为住宅区,不可做商业用途,“居改非”系违法行为,要求其尽快整改。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中队对涉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行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告知负责人若拒不整改的,执法人员将采用执法手段督促整改。
处
理
结
果
起初当事人不愿整改,经过反复劝说,当事人最终同意限期整改,执法人员协助其清除掉机构门前的广告牌,3月4日经现场复查,当事人已对室内整改完毕。


法律小课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八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以案释法】擅自改变房屋物业使用性质,违法违规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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