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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诡笔记|一百多年前的“杭州治犬”

呼延云(推理小说作家)
2018-11-24 14:5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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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个别地区集中整顿处置了一些不文明养犬的现象,惹得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声讨不断。与此同时,也有很多人指出,恰恰是遛狗不牵绳、放养烈性犬、不及时捡拾路上的狗屎、对自家狗咬伤他人采取一种包庇纵容的态度,才导致有关方面不得已加大了惩治力度,虽然手段有些强硬,但归根结底还是那些不文明养犬者的咎由自取,而且舆论的主要批评对象——杭州城管已经公开辟谣:“在此次治理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执法事件,没有一条狗发生非正常死亡。近期网上出现的伤狗行为,均非杭州城管执法所为。”

看到这一辟谣,令人倍感欣慰。笔者不养狗,一来我懒,怕给自己和别人找麻烦;二来我重感情,小时候养猫养兔子的,死了或者送人都难免伤心很久,何况是狗,因此敬而远之,就像明知一段恋情没有结果就干脆不去碰的好。但是身边有很多养狗的朋友,每当提起小狗对主人的依恋和维护,都十分动情,这也使笔者愈发相信,狗真的是上天赐予人类最好的朋友。所以,每当在看到网上那些血淋淋的伤狗照片时,内心是很不舒服的。事实上,从古代笔记中的记录来看,中国古人对此类问题采取一种“就事论事”的态度:人伤狗,不忍;狗伤人,不容——不过对于发生这些惨剧的原因,古人更倾向于:这可能是上辈子有什么化不开的冤孽导致的。

一、扎了个草人逃过一劫

今年是农历狗年,年初,笔者曾经写过一组跟狗有关的叙诡笔记,从中不难看出,在古代,犬与人的关系,跟今天大不相同。

今天我们养狗,多半是采取养宠物的态度,其根本作用在于“陪伴”,在于通过移情的方式,把都市生活中日渐冷淡的人际关系导致的孤独感和麻木感加以稀释或化解,这里的狗狗更近乎于一种家人或心理治疗师的作用。

古代则不然。古代的生产力低下,物质资料匮乏,不管是养孩子还是养狗,只要添一张嘴就要从实用的角度去考虑,所以除了豪门富户,绝大多数老百姓家里养狗,都是为了看家护院。这里的狗狗其实等同于门人或侍卫,毕竟从小养大的狗,对家庭情况更熟悉,对自家的“安保工作”也更尽心。所以,除非是专门供应餐馆的肉用犬外,极少出现杀狗的现象,而伤狗事件一旦发生,多半会从前世或上辈子的恩怨中寻找原因。

清代学者许奉恩在《里乘》中写过一篇名叫“夙冤”的,即属此类。休宁县有个姓黄的,出外做生意,“蓄一番犬,驯而且黠,能解人意”。黄某很喜欢它,吃饭总不忘给它留一碗,睡觉就让它卧在榻旁,出入行止,须臾不离。这一年年底他回老家,路过睦州时,因为迷路投奔到一座寺庙里,见一老僧,老僧只看了那狗一眼,便问黄某这狗是哪里来的?黄某告之,老僧叹息道:“居士奈何豢此冤畜!”黄某闻之错愕,叩之曰:“鄙人庸俗,不知夙世因果,愿求指示。”老僧起初不肯说,经不过他再三恳求,道:“此犬与君前世冤结甚深,不久必当相报,到时候只恐怕你要死于非命。”黄某更加害怕,求老僧相救。老僧喟叹曰:“老衲不合向居士饶舌,然佛法慈悲,又不忍坐视。居士回到家三日后,夜里就寝时,等这条狗睡熟,就悄然遁去,但是千万不能让它发现,事先可以准备几件你常穿的衣服,里面填上草,绑扎成人形,放进被子里面,冒充是你,一切自见分晓。”黄某回到家中,按照老僧的吩咐行事,三天后的夜里,他把穿上自己衣服的草人塞进被子,躲在帐子后面观察动静。果然,夜深之时,那狗起得身来,扑向草人,直咬咽喉,发现竟是草人,又气又恨,狂狺跳跃,“遍将衾枕衷衣抓啮狼籍”,黄某“知僧言不诬”,冲出来将其击毙。

不仅人杀狗是冤孽,狗杀人亦是冤孽。和邦额在《夜谭随录》中写粤西某村,有居民数千家,村子里有个风俗,“蓄犬以为食”,也就是嗜狗肉。这一年值夏日酷暑,突然有一天村子里所有的狗都发了狂,见人就咬,“人被伤而死者,日以百数”。村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展开了反击,但疯狗的“战斗力”非常强,没办法,只好请术士来禳之。术士到后开始做法,疯狗们渐渐汇聚到他的面前,都支起两条后腿,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啅吠不已,似在痛诉“枉杀之冤,癫而为厉犬,已得一报其怨”,那术士则“喃喃似有解慰之说”,疯狗们低下头来,泪下如雨。术士咬破自己的手指,把鲜血滴到它们的口中,疯狗们这才四散开去,从此不知所踪。

《夜谭随录》

二、杀狗者死前的“同一症状”

上面说的两种情况,可以看作是冤冤相报,但现实中有些人真的是穷凶极恶,就是喜欢杀生,当这样的人在对狗扬起屠刀的时候,遭到的报应可就相当可怕了。

明代学者钱希言在《狯园》中讲一苏州恶少,不仅嗜杀,而且好色,平日里作恶多端。有一次他得到一个春药的配方,“其法取雌雄两狗交时,用利刃断其阴,出以治药”,大概这药方实在是太缺德了,与恶少品行相得益彰,所以大受他的喜爱,这样连续祸害了很多狗之后,熬了这么一锅“狗鞭药”,吃下去之后,果然有效。但之后不久,恶少突然发病,“作狗嗥数声而死”——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笔记里,杀狗的数量太多或手段太残忍,大抵都逃不过惨死之前发出狗一样的嗥叫,这里面反映出的是中国古代报应的对等法则。

明代笔记《集异新抄》中写万历初年事,“吴人有宦于京者”,大摆筵席,召集很多同僚,当庭杀狗烹饪,血流遍地,其况极惨。其中有一条狗,别有灵性,见自己难逃一死,突然奋力甩开绳索,跑到宾客们面前,“作人跪乞命状”。而那吴人上来一记闷棍,正中其脑,狗倒在地上,脑浆都流了出来,犹在惨叫。吴人恨其不死,将它扔进沸腾的锅内,煮得皮肉糜烂,它还在发出汪汪的叫声。吴人气急败坏,让厨师把这条煮烂了的狗一片片剐得稀碎,盛进碗中,端到宾客们的桌子上,那一片片肉居然照样作声不止,吓得所有宾客都作鸟兽散,只有吴人满不在乎地将狗肉吃光……一个月后,吴人突然暴病,眼前总见到数百条狗撕咬他的皮肉,疼得他“伏枕作群吠声”,饱受折磨后死去。

《集异新抄》

还有民国郭则沄所著的《洞灵小志》,记北京平谷鹿角村村民贾守忠任三河盐店巡役,其妻素悍,“嗜食犬肉,村中所蓄犬辄为其私捕”,她抓到狗之后,“闭门击毙,烹以供馔……如是者数十年,所杀犬无算”。晚年的时候,她突然得了一种怪病,“作犬嗥声甚惨,医治不愈,呼号三日夜而绝”。

即便伤狗不是有意为之,也难免遭到报应。清代学者王椷在《秋灯丛话》中写一事,峄县有个姓王的书生,雍正癸丑年的春天,他在家中请客吃饭,早晨炖了一锅猪肉,晌午时分打开锅盖,把肉装进盘子里,这工夫家里养的狗突然跑了过来,叼起一块最大的肉就跑,王生大怒,顺手捡起墙角的棍子打去,正砸在狗的脑袋上,把天灵盖砸了个粉碎。当夜,王生于熟睡中,梦见自己被几个鬼卒抓进一座庙里,庙中的神祇面南而坐,下面跪着的正是他家的狗,正在哭诉:“我为主人看家护院多年,因为小的过错竟然把我打死,怎么能这样残暴呢?”王生分辨说:“家里请客的肉,你怎么能随便偷吃?而且我是误杀,并非有意。”神祇听完点点头,“命判检册呈阅”,然后对王生说:“不管是否误杀,你的做法总是不对的,恐怕要削减你的阳数,等你十二年再来吧!”然后让鬼卒将王生送还回家。王生醒来窃喜,觉得自己至少还有十二年寿数,谁知“逾岁病殁”,原来转过年正是雍正甲寅年,即雍正十二年——神祇所说的“十二年”乃是此意。

三、谭钟麟调兵剿野狗

与前面的伤狗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伤狗者的棍棒或屠刀下面救狗,可能会得到好报。明人朱海所著笔记《妄妄录》写杭州有一专门杀狗的屠户,“索狗行市中”,一条狗见了他吓得不敢动弹,浑身上下像筛糠一样瑟瑟发抖,屠夫用绳索套住它的脖子要将它拉走,它哀鸣不前。正在这时,有个和尚从旁边经过,“出钱一百购去”。这和尚结庐于西湖畔,每天持杖外出化缘时,那条被他救下的狗就跟在后面,而且从此不吃肉骨,只吃素食。一年后这条狗患病死了,但寺里的小沙弥却“夜视僧坐蒲团,常有一狗侍其侧,逼视之则灭,影盖狗之鬼也”,也就是说,这条狗死后依然在默默地伴随和保护救了它的恩人。

《妄妄录》

不过,古人对狗也不是一块顽石地加以维护,关键还是要看其与人的关系,如果它们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和侵害,那也是坚决剿杀,绝不手软。《清稗类钞》记光绪年间一事,晚清名吏谭钟麟任浙江巡抚的时候,为了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官署中的厨房修建得十分气派,每天的饭菜也是精心烹饪,唯恐不精,这样就必然导致很多下脚料被抛弃,扔在厨房外面。渐渐地,杭州城的野狗们都知道这儿有个免费食堂,纷纷跑到这里来会餐,大肆咀嚼那些羊杂牛骨什么的,到后来每天都能聚集上百条之多,“驱之不去,狺狺声彻于户牖”。

官署变成了狗市,谭钟麟十分恼火,他自己一贯是个守旧派人物,治政讲究个崇古,治狗也要按照法规来,他下令把这些野狗统统抓来,关在囚车里,一起押送到海宁去,“盖援遣戍之条也”——等于是把这些野狗流放了。

海宁当地有沙田万亩,种不了粮食,只能种些棉花和蓝靛,所以人烟稀少,这些野狗被“发配”至此,虽然不像在杭州城那样有吃有喝,但日子过得更加自由,“穴居野处,自相配偶”。只一年的时间里,就开始繁衍生息,数量迅速增加,但当地本就不富庶,野狗们找不到吃的,饿极了就啃棉花杆和蓝靛,“根株立尽”。当地人大怒,拿着锄头打狗,狗群立时散开,片刻又聚,聚在一起继续不断生殖兼祸害农作物。当地人实在忍无可忍,以“狗荒”为名报到上面去。这一回,谭钟麟不再采用“刑事处罚”,而是采取了“军事行动”,他“命中军统营兵一哨,多携火器,迎头痛剿”,但由于野狗实在太多,中军带着那一哨人马到了海宁,用了二十多天才算将其彻底肃清,“奏凯而归”。

同样是杭州,百年前和百年后的治犬行动,截然不同,虽然都是针对日益难控的“狗患”采取惩治的手段,谭钟麟先流后剿,而杭州城管“处罚的重点是不按规定养犬的行为人,而不是犬本身”,原因就在于,前者的惩治目标是野狗,而后者的处罚对象则是养狗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假如养狗者平日里对自己的狗不管束、不训练、不调教、不免疫,甚至对社会其他人造成了侵害,等于是任由家犬变成了野狗,等到政府依法加以处置时又哭天抹泪抱怨连天——这到底是爱狗,还是害狗?到底是今生的朋友,还是上辈子的冤孽?

    责任编辑:顾明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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