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沾益法院开庭审理胡某甲等人涉恶势力犯罪案

2018-11-28 14: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提示:点击上方"沾益法院"及时获取本院资讯↑

11月26日,沾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某甲、胡某乙、赵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涉恶势力犯罪案,沾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胡某甲多次纠集被告人赵某某、胡某乙等人在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区域内实施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甲、胡某乙、赵某某组成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胡某甲、胡某乙、赵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企业的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甲、胡某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甲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甲、胡某乙、赵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甲利用担任菱角乡刘家庄村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将村委会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就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

图文供稿孙艳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qjszyqrmfy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图文编辑:吴 亮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