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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杀领养泰迪引众怒,推动《反虐待动物法》势在必行!

2024-04-10 1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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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发会讯】近日,一则虐杀领养泰迪的新闻传播于网络,事情是苏州吴中一男子在网上平台领养两只泰迪犬后,通过极其残忍的手段对其进行虐杀,并把虐杀过程拍成视频在QQ群传播、售卖,潇湘晨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此事一出,也将虐杀动物这一话题再次拉入公众视野。

图源:绿会融媒

每每此类事件曝出,人们都会呼吁完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对此类行为予以规范。此事件不是首例、也不是个例,比如去年的“网红杰克辣条虐猫”事件等等,当然,被报道出来的也只是虐待动物事件的冰山一角。近年来,虐待动物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尤其是很多人希望通过虐待动物博人眼球、赚取流量,甚至虐待动物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而动物虐待又何时能休?

美国思想家贝弗认为:残酷对待活着的动物的行为,会使做出这一行为的人变得野蛮起来,还会使人的道德变得堕落。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一个人不想扼杀人的感情的话,他就必须学会对动物友善,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也会对他人残忍。”法国哲学家卢梭认为:同情心是人类所具有的“唯一的自然美德”。

由此可见,无论是传统观点还是现代观点,大家都不赞同人类虐待动物。虐杀动物行为,无疑是在挑战着文明社会的公序良俗,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也严重污染着网络环境,对受暴动物、对施暴者、以及对他人、对整个社会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反虐待动物法》呼吁多年迟迟没有出台。立法推动为何如此之难?

其实,我国动物法体系主要由野生动物法、实验动物法、畜牧法等专门立法构成,现有法律体系更偏向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保护范围之外的其他动物的保护,法律的约束功能相对较弱。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此类虐待行为一经发生,人们更多的是从舆论和道德的层面进行谴责。专门法律的缺失,也使得某些动物虐待者的施暴行为如此肆无忌惮。

关于立法难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虐待行为的标准怎么界定?何为动物虐待,标准是什么?吃肉算虐待吗?屠宰算虐待吗?因此,这也是立法难的原因之一;二是保护动物的范围怎么界定?其实我们关心最多的是伴侣动物猫和狗,当然也有其它物种。立法首先就要明确保护的是哪些范围;三是其他问题怎么解决?权责怎么划分,怎么执行,怎么监督,民间习俗怎么保护,怎么样处罚,等等。

但笔者认为,推动《反虐待动物法》仍然是势在必行。我们已经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一切都应按照生态文明时代要求的行为准则去行事,困难什么时候都有,不能因为有困难就放弃立法。须知:立法在社会治理、社会文化风尚塑造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当然,现阶段可以通过地方立法试点,逐步推广。

除了立法,我们是否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制止动物虐待行为呢?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易言之,如果虐待动物不能为拍摄传播者带来收益,笔者相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正是因为观众有猎奇需求,这些人才会去投其所好,从这个层面上讲,购买观看虐待动物视频者也是虐待动物者的帮凶。

最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坚决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说不!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随着人们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动物虐待行为总有终结之日。

文章 | Pierre

审核| Cherry

排版| 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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