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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其实是个“超人”?

2024-04-10 11: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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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蔡宗齐

《红楼梦》/剧照

《红楼梦》可以说是最好的一部中国小说,而对于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广为接受的观点是它是对《红楼梦》的完全叔本华式的重新解读。

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蔡宗齐教授却不这样认为。

他在《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收录的《尼采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影响》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正是由于学者们如此关注叔本华对王国维文章的影响,学者们才会对匿于文章表面下确凿存在的尼采观点视而不见。

但其实,从王国维对叔本华解脱之伦理学理想的明显拒绝和对《红楼梦》主人公宝玉的描写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影响。

在描写宝玉时,王国维突出了他对人生本质的认识、对痛苦的忍耐,以及对传统道德观的蔑视。

而宝玉的这些特点与尼采笔下的超人(overman)的性格特征在本质上是相吻合的。

《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

在介绍宝玉这一人物之初,王国维就让我们注意到了他对自己及人类存在之本质有着与众不同的灼见。

在与前来还玉的和尚谜一般的对谈中,宝玉触及了他生命的来源与本质。他得知自己所戴的护身符玉坠原来是神话人物女娲炼石补天时所炼3501块五色彩石中剩下的一块。

王国维指出,这表示宝玉不仅了解到了自己的身份(宝玉其实本身就是“宝贵的玉石”之意),更了解到了人类存在的本质(“玉”与“欲望”之“欲”乃同音字,因此在《红楼梦》中被有意用以暗喻欲望)。

如此看来,王国维所呈现的宝玉可以说是一个叔本华式的天才,能够直观透物,认识到人生之本质为意志。

《红楼梦》/剧照

但是,从王国维接下来所讲的,我们可以得知并非如此。

宝玉对“欲”的知识并未让他竭力做一个无意志之人,甚或舍弃生命。恰恰相反,这一知识激起他一股强烈的意志,想要克服所有源自个体化原理(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将我们禁锢于幻想世界的欲望。

关于“宝玉”所代表的两种不同的意志,王国维写道:

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故携入红尘者,非彼二人之所为,顽石自己而已;引登彼岸者,亦非二人之力,顽石自己而已。此岂独宝玉一人然哉?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亦视意志而已。

王国维认为“玉”不仅包括了世俗生活之欲,也包括了克服这些欲望之欲,这样一来,宝玉对人生的态度就和叔本华的人生态度截然相反了。

《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书影

其实,王国维在其所著《叔本华与尼采》一文开头首段,就让大家注意到叔本华和尼采对意志截然不同的观点:“一则以意志之灭绝为其在伦理学上之理想,一则反是。”

的确,正是由于这种克服生活之欲以“达彼岸”的英雄式的意志,宝玉这一形象让人不禁强烈地联想到尼采的超人形象——“能够认识到一切事情都是无意义的,却又能奋起反抗这一可怕的远见,不听天由命,而是将其意志置于万象心中的盲目意志之对立面”。

宝玉明知生活有诸多可怕的痛苦而肯定生活,这种英雄式的意志和尼采笔下的查拉图斯特拉(Zarathustra)——也就是超人的化身可以相提并论:“对于现实有着至坚硬至可怕的灼见,思考过‘至深邃的思想’,却并不据此为放弃生存之理由,甚至对现实循环往复永无休止也毫无意见——而是把这些当成生存的另一理由,对一切永远说‘是’,‘无边无界地说是,阿门。’”

对王国维来说,宝玉和小说中其他人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宝玉的抗争不但源于他自己的痛苦,而且源于他对别人的痛苦的观感。

一般人物可能只是为自己的个人痛苦而抗争,而王国维认为“唯非常之人,由非常之知力而洞观宇宙人生观之本质,始知生活与苦痛之不能相离,由是求绝其生活之欲而得解脱之道”。

为了阐明天才源于知晓人生本质的痛苦比普通人的痛苦更强烈,王并提了浮士德一生痛苦和宝玉的一生痛苦。虽然王国维承认与浮士德的痛苦相比,宝玉的痛苦中带有世俗的成分,但仍把宝玉的痛苦看作天才才受的痛苦,因此他的自我解脱对于所有中国人来说具有至高的伦理学意义。

《红楼梦》/剧照

王国维对宝玉所受痛苦的描写,与尼采对受苦的天才或超人的观点异常相似。

若夫天才,彼之所缺陷者与人同,而独能洞见其缺陷之处……因果之法则,与空间时间之形式,束缚其知力于外,无限之动机与民族之道德压迫其意志于内,而彼之知力意志非犹夫人之知力意志也。彼知人之所不能知,而欲人之所不敢欲,然其被束缚压迫也与人同。夫天才之大小与知力意志之大小为比例,故苦痛之大小亦与天才之大小为比例。

读过王国维这段对尼采笔下受苦的天才的概述之后,很少有人会质疑是尼采启迪了王国维,让他把宝玉的痛苦和其他角色的痛苦区分开来,并且视其为悲剧里崇高(sublime)的典范。

人生的忧患的意义恰恰在于激起勇敢的意志来反抗把生活之欲合理化的整个传统道德体系,借此帮助人真正从这些欲望中解脱出来。

为了阐明人生痛苦的这一积极面,王国维分析了宝玉叛逆的个案。

《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书影

“然则解脱者,果足为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否乎?自通常之道德观之,夫人知其不可。夫宝玉者,固世俗的所谓绝父子、弃人伦、不忠不孝之罪人也。”

让宝玉的自我解脱站在传统道德观的对立面,这样王国维一方面贬斥了传统道德观,另一方面歌颂了宝玉自我解脱的叛逆行为。

通过对“玉/欲”以及基督教中对原罪的记载,王国维暴露了人性之本恶,从而推翻了筑建于其上的整个传统道德观体系。传统道德观一旦被颠覆,我们就可以以崭新而超然的视角来看待宝玉的自我解脱——用王国维的原话来讲,就是可以“开天眼而观之”。如果以这样的“天眼”观之,宝玉就可以说是一位伟大的英雄,救赎了全人类所有的罪,包括我们祖上的罪。

《红楼梦》/剧照

对宝玉的这种描写,让我们不禁联想到尼采笔下对闪耀在巨龙(传统道德观的暗喻)鳞片之上、“绵延了千年的价值”宣战的超人:“瞧这些善人和义人!他们最恨什么人?是把他们的价值之石版打碎的那个人,那个破坏狂,那个罪犯——不过,他却是创造者。”

对于超人打破传统的特质,王国维也写道:

尼采乃推之于实践上,而以道德之于超人,与充足理由原则之于天才一也。由叔本华之说,则充足理由之原则非徒无益于天才,其所以为天才者,正在离之而观物耳。由尼采之说,则道德律非徒无益于超人,超道德而行动,超人之特质也。由叔本华之说,最大之知识在超绝知识之法则,由尼采之说,最大之道德在超绝道德之法则,天才存于知之无所限制,而超人存于意之无所限制。

把上面这段话和王国维对宝玉的评价并读,不难发现,尽管王国维在文中明确引用叔本华的观点,但他笔下的宝玉还是以尼采的超人形象而非叔本华式的天才来塑造的。

尽管我们讨论了宝玉和超人的种种显著相似之处,可能还是有人会怀疑前者是不是就是以后者的形象塑造的。

一直以来,很多人(误)认为宝玉和超人的外表是差之千里的。

一个被人们广泛认为即使不是个彻头彻尾的病秧子,也是个有点女子气的人物,住在深宅大院里,锦衣玉食,周围围绕着表姐妹和丫鬟们;另一个则常被误解为男子气概爆表的——用瓦尔特·考夫曼(Walter Kaufmann)的话来说——“超级蛮子”(super-brute)。

《红楼梦》(左)、《超人 Superman(1978)》(右)/剧照

然而,王国维和一般人的理解正相反,他颇为可信地展示给大家宝玉绝非软弱之徒:

他单枪匹马地挑战了整个道德系统。他温柔甚至女性化的外表恰恰掩盖了他性格内部的坚强。

话说回来,超人也绝非四肢发达的“超级蛮子”,而是像查拉图斯特拉说的,是由“劫掠的狮子”变成的孩子:“是纯洁,是遗忘,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游戏,一个自转的车轮,一个肇始的运动,一个神圣的肯定。”

《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书影

关于蛮力向内在力量的转化,以及崇高向美丽的转化,查拉图斯特拉是这样说的:

你应当努力学习柱子的美德:柱子越是上升得高,越是美丽而柔和,可是它的内部却更加强劲,更有负重力。是的,你,崇高的人,有一天你也应当变得美丽,拿起镜子照看你自己的美……因为这就是灵魂的秘密:只有在英雄离开灵魂时,才有超英雄在梦中走进灵魂。

只要我们视宝玉和超人如王国维和尼采分别视之,两者间的亲切感就会油然而生。实际他们在外形上也是相当登对的。

*以上内容摘自《尼采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影响》一文,对原文有所删减,标题系编者拟。

编辑&排版:布兰达

《香江文苑:蔡宗齐自选集》

[美]蔡宗齐 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24.4

本书为《粤港澳大湾区学术精品文库•香港讲座教授自选集》第一辑作品,本书为蔡宗齐教授的论文集,精选作者在中国文学领域的论文,分为古典诗歌篇、古代文论篇、比较诗学篇三部分,依照治学内容和语境的变化,运用各种不同的微观与宏观结合的方法,通过综合分析这些微观个案的研究结果,试图在宏观层次上比较分析中西诗学发展的轨迹,发现两者几乎总是在宇宙过程和真理两条不同轴线上讨论文学的起源、本质、创造过程以及其功用,从而形成各自独特的系统,充满着内文化和跨文化之间的张力,是对作者四十多年间游走于中西学界之间的治学经历、成果的集中展现。

蔡宗齐,现任香港岭南大学人文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利荣达中国文学讲座教授,曾任教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并被学术期刊编辑委员会(CELJ)选为2020年度杰出编辑。致力于中国古典诗歌和诗论、文学理论、比较文学、美学和哲学的研究和教学。

原标题:《《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其实是个“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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