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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纠纷,两面锦旗!两地法院联动调解 共促纠纷化解

2024-04-24 11: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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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潘某(被告人吴某某家属)向鄱阳法院刑庭和乐平法院民一庭各送上锦旗,对两地法院法官联动协作让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以示感谢。

       2023年5月31日,被告人吴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以收费的方式载着曹某、徐某某、王某、吴某和吴某甲等人,从福建省泉州市往江西省乐平市行驶。6月1日凌晨,被告人吴某某驾驶车辆途经鄱阳县芦田乡某路段时,因驾驶不当驶入路边的沟渠,致乘客曹某、徐某某、王某、吴某和吴某甲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后,被告人吴某某拨打救助及报警电话。6月6日,曹某在乐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曹某的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且被害人徐某某构成重伤二级、吴某甲构成轻伤一级。经鄱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被告人吴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徐某某先向乐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曹某家属向鄱阳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徐某某亦再次向鄱阳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考虑到徐某某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为更好妥善解决此案,鄱阳法院承办法官冯林彬主动与乐平法院承办法官汪文俊取得联系,经商议,双方均同意将徐某某诉吴某某附带民事部分移送乐平法院并案审理,调解工作则由两地法院分别开展。

        在两地法院法官联动调解下,成功促使被告人吴某某家属潘某与曹某家属、徐某某达成和解,后潘某赔偿了被害人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至此该案圆满解决,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两地法院联动调解,体现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不断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真真切切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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