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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方舟评樽本照雄《林纾冤案事件簿》︱迟到却不应缺席的正名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常方舟
2018-12-27 10:13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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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纾冤案事件簿》,[日]樽本照雄著,李艳丽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7月出版,480页,52.00元

清末民初著名翻译家林纾不懂外语,但他通过与他人合译的方式完成了两百多部翻译作品,由此成为晚清翻译文学界的“第一人”。林译小说以博雅辞藻和流畅笔法闻名于时,主要得益于林纾本人的文学素养,尤其是他对古文写作致力之深且久。

尽管林译小说在当时广为流传,在多位现代学人追忆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他对古文地位的推崇和维护,尤其是与蔡元培的书信交锋招致诸多非议,而他以小说创作攻讦新文学阵营诸人,更令其一举成为众矢之的。林译小说的评价亦受此牵累,刘半农、胡适、郑振铎、罗家伦等先后从不同角度批判林译,并数其罪状如下:林译作品多为二三流文学、缺乏价值;混淆小说与戏剧文学的概念;任意删改原作;因不通外语错误百出,等等。直至近年来,这一批判和否定论调在林译研究者当中亦不乏承其嗣响者。

林纾(1852-1924)

对此,由上海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李艳丽博士翻译的日本学者樽本照雄《林纾冤案事件簿》一书,通过考镜林译评价产生的种种源头及其流变,为林纾及林译文学做了正名。

樽本照雄为日本大阪经济大学教授,长期深耕清末小说领域,学术成就斐然,在日出资创办并主持《清末小説研究》《清末小説から》等杂志,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即密切关注中国学界相关研究动向,并与国内学人交流频仍。其所撰多部学术专著《清末小説探索》《清末小説論集》等,除《清末小说研究集稿》在国内出版外,目前仅《林纾冤案事件簿》(日版题为《林紓冤罪事件簿》,2008年出版)一种被译为中文。

《林纾冤案事件簿》共收入以林纾及其译作专题研究论文九篇,主张林纾及其译作长期以来所受种种定评皆有武断失实且辗转相袭之处,并一一为之拨乱反正。此书在林纾翻译文学具体作品评价翻案方面尤有发见之功,针对学界对林纾翻译存在“通俗作品少价值、将小说和戏剧混为一谈、将儿童故事当做笔记小说、任意删节原作、译文讹误较多”等缺陷的多年定论,樽本通过搜求原作底本的方式以大量实证予以逐条批驳:

第一,林纾与陈家麟合译《雷差得纪》《亨利第四纪》《亨利第六遗事》《凯彻遗事》《亨利第五纪》等莎士比亚历史剧历来遭受指摘,成为林译将戏剧作品小说化这一定论的重要论据。樽本经过艰辛查访比对,确认林译莎士比亚历史剧底本实据奎勒·库奇(A. T. Quiller-Couch)的小说版图书《莎士比亚历史故事》Historical Tales from Shakespeare,Edward Arnold, London, 1899)

第二,林纾与毛文钟同译易卜生《群鬼》(译作名为《梅孽》)多被指认成改戏剧为小说的典型,而林译所据底本实为易卜生戏剧英文小说版,即杜雷科特·德尔(Draycot M. Dell)的《易卜生的“群鬼故事”》Ibsen’s “Ghosts” Adapted as a Story, Jarrolds, 1920)。综合上述两项,林纾混淆戏剧与小说、改译戏剧与小说的观点不攻自破。

第三,林纾与曾宗巩共译斯宾塞格律长诗《仙后》(译作名为《荒唐言》)虽在刊载时业已注明据麦利赫斯编辑版本所译,不少研究者仍指其为将诗歌改译为散文的典型案例。樽本不仅还原本事,而且也通过调研确证,林译英文小说版为麦里郝斯(Sophia H. Maclehose)的《斯宾塞〈仙后〉故事选》Tales from Spencer: Chosen from The Faerie Queene, School Edition,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etc., Macmillian and Co., London, 1905 or 1907)。则林纾混淆文体的判断亦不足据。

第四,林译塞万提斯《堂吉诃德》(译作名为《魔侠传》)历来被指为译者大幅删减原文、变换原作面貌。通过严格访查和结构对比,樽本初步确定其底本实为莫妥(Peter Anthony Motteux)的英文改写本《拉曼叉堂吉诃德历史》The History of Don Quixote of La Mancha, London, J. M. Dent & Sons Ltd and In New York)人人文库版(Everyone’s Library)。对林译任意删减原文的指斥亦做出了强有力的回应。

樽本用大量事实证明,在原作和林译之间,往往还有一转译本存在。为此,他认为林译存在的唯一问题或许在于未标注所据底本的改写者,“没有记载任何有关所依据的英文译本的信息”,而这种做法在清末民初翻译文学当中蔚为风气。

林译塞万提斯《堂吉诃德》(译作名为《魔侠传》)

上述发现不仅以确凿的论据纠偏正林纾评价研究定论的诸多讹误,而且也还原了林纾翻译的基本特点。樽本指出,从客观的翻译作品结果来看,“林纾使用的翻译方法中有一个倾向,对于原作实外国的诗歌或戏剧的作品,使用改写成散文的版本,也就是以英文小说版为底本”。全书分析考证皆言出有据,史论结合,如刘半农早先批评林纾连戏曲和小说也分辨不清,而他所批判的对象乃是林纾与魏易合译的《吟边燕语》,其底本原为兰姆姐弟的小说版《莎士比亚故事集》,而樽本则注意到,郑振铎在延续林译将莎剧小说化这一批判逻辑之余,或因已知晓此底本之存在,故暗暗隐去《吟边燕语》,转而举出《雷差得纪》《亨利第四纪》《亨利第六遗事》《凯彻遗事》《亨利第五纪》等篇目,对坐实林译改戏剧为小说的罪名做了二次修正,此段分析尤能见出作者抽丝剥茧之功,令人信服。

《吟边燕语》

除颠覆林译评价定论之外,该书收录的其他几篇论文则对林纾被污名化的若干现象也做出了正本清源的理论爬梳。他从林纾与新文学阵营的对立写来,指出钱玄同、刘半农在《新青年》上的“双簧信”,本是新文学阵营因“既无人反对,也无人支持”而捏造出来的假想对战,而林纾《答大学堂校长蔡鹤卿太史书》却正好给新文学诸人以措手的机会,于是成为群起而攻之的靶心。

其中,樽本特别强调和辨析钱玄同化名“王敬轩”当为假名而非笔名,治学态度之严谨可见一斑。他指出,北京大学经历人事调整,陈独秀被罢免文科学长一职,与其参加“进德会”却又私德有亏直接相关,而这被有意酝酿为陈独秀、胡适等不容于安福系的舆论事件,以至林纾小说《荆生》《妖梦》亦被诬为意图借用徐树铮等外部势力,武力抹杀主张新文学者。十年前遽有此论,可谓莫大洞见。

此外,林纾《答大学堂校长蔡鹤卿太史书》中提到若白话文成为大学教育的主流,则“都下引车卖浆者流,所操之语,按之皆有文法”。鲁迅致信山上正义,引用“引车卖浆者流”此句并自做解,认为林纾对蔡元培之父进行人身攻击,在后世产生了莫大的影响。樽本从上下文语境和具体史实出发,力证“鲁迅的理解并不就是林纾的意思”,并结合刊物及相关文章的出版日期加以推衍,指出笔名思孟者在《蔡元培传》以“卖浆”中伤蔡父远在林书之后,考辨精准,体现了其一贯的治学风格。

虽是严丝缝合的学术论著,全书笔触时带感情,痛陈林纾冤案得以昭雪之迟滞,更惋惜无人真正问津林译与原作之差别——只要对易卜生《群鬼》与林译《梅孽》开头数句稍作比对,就可以知道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部作品。也正是出于对研究译作必须找到底本的坚持,他对近年来为林纾翻译翻案的研究保有审慎,指出存在“某种不安的新趋势”,即将林译视作完全的“再创造”,甚至“以译文为中心”,模糊了翻译文学研究的界线,立场鲜明,见解通透。全书从实证研究出发,打破了本土学界对林译不实却相当牢固的刻板印象。

樽本于林译文本相关问题始终留意,亦能据新出材料随时为之补正辑录。其《林紓研究論集》(2008年在日出版)对本书所涉陈独秀罢免事件等有所补充,并增补林译乔叟冤案、林译雨果冤案等论文,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林纾研究的成果。只是限于语言隔阂,相关研究结论迟迟未能引入国内,影响亦极为有限。此次商务印书馆海外汉学书系中译本的刊行,必将祛除林译评价存在的种种不实印象,并成为清末民初翻译文学研究的方法论范式之一。

在一段时间里,樽本教授在亚马逊网站上对日本学者濑户宏教授《莎士比亚在中国》一书的叱责曾高居搜索引擎的前排位置,不只给出一星的评价,措辞之严厉几令人咋舌。樽本愤慨如是,主要是因为后者在知悉林译底本为改写小说版本而非原作剧本这一研究成果的情况下,仍在第二章“翻译家林纾的莎士比亚观”之中指摘“林纾将不是莎士比亚作品的文章当作莎士比亚作品进行了介绍”,并将林译所署莎士比亚原作名称归咎于林纾,而这些问题在《林纾冤案事件簿》中都已反复澄清,无怪乎其动怒至此,也是学人真性情使然。

总体而言,《林纾冤案事件簿》充分体现了樽本教授长期深造于晚清小说及翻译文学领域的厚积薄发功力,也有瑕不掩瑜处。

书中最后一篇论文《鲁迅“出乎意表之外”的意外》提到,鲁迅刊载于1924年《语丝》第五期《说胡须》一文,有云“真可谓‘出乎意表之外’”,因“意表”之“表”已兼含有“外”之意,故在语义上有重复之疵病,历来被认为是讽刺林纾误用习语,中日学者皆奉为定论。

樽本指出,钱玄同确有抨击林纾误用“出人意表之外”等语,初见于1923年1月5日《晨报副刊》。查原文可知,事件缘起为钱玄同翻阅《小说世界》“竟发现了‘出人意表之外的事’”,发现《小说世界》没有体例说明和发刊词,《小说世界》的作者名录中“竟有天笑(姓包),涵秋(姓李,就是做‘以震其艰深’这句妙文的人),求幸福斋主(即何海鸣),胡寄尘,卓呆,赵苕狂,林琴南(就是做‘出人意表之外’这句妙文的人)等”,又以沈雁冰和王统照赫然在列为“出人意表之外”,该篇文章曾四度标举“出人意表之外”。

樽本认为钱玄同此举既讽刺了林纾误用语汇,也是为了批评沈雁冰和王统照两人与通俗小说及旧派文人为伍,但尚未明了“出人意表之外”是出于林纾的何部作品或文章,且强调鲁迅《说胡须》一文征引“出乎意表之外”意在讽刺钱玄同捏造“双簧信”手段和思想之离奇,此论似有未妥。

查1919年《东方杂志》第十六卷第七号载林纾与陈家麟同译《赂史》(按:题为法人亚波倭德原著,实为英人Allen Upward所著小说The International Spy: Being a Secret History of the Russo-Japanese War第二十一章,中有“汝尚不知斐托老威迟之为人恶极祸稠,有出人意表之外者”句,当为此语出处,也是钱玄同指摘林纾错处之所从出。事实上,早在同一年《每周评论》第二十四号署名只眼(陈独秀)《对于日使照会及段督办通电的感言》一文中,形容日使照会文字已有“实在‘出人意表之外’(林琴南先生用语)”等语,考虑到陈独秀与林纾之宿怨,陈借时事以讽林实为一箭双雕,周作人(署名仲密)亦在《每周评论》第二十五号《前门遇马队记》中予以呼应。而早在前揭钱玄同1923年《杂感“出人意表之外”的事》之前,《晨报副刊》也有署名止水(蒲伯英)在《“之”字的特别用法》一文特将林纾“出人意表之外”和“天地有两大之乾坤,椿萱有二人之父母”等语相提并论,意在批评守旧派人士对新文艺的压制。除钱玄同三番四次征引此句外,在其之后,《晨报副刊》署名浩然(孙浩然)、署名FM女士、署名TC(李大钊)等人也先后撰文以“出人意表之外”为戏。鲁迅《说胡须》一文再度牵扯林纾“出乎意表之外”,也纯粹出于新文学阵营“自己人”之间的行文默契和文字游戏,其目的仍是讽刺林纾用语之失。樽本提出的因鲁迅“从日本人假造中国皇帝的肖像的话题,联想到在日本留学的旧友钱玄同以王敬轩的名义捏造了论文这件事”而与钱玄同开玩笑的观点,不仅不符合文脉情理,而且也与他先前所论鲁迅对林纾的一贯成见及其为维护钱玄同“双簧信”而与胡适就编辑《新青年》一事相拮抗有所违背,因此这一段翻案文字究未能成立。

林译《赂史》中提到“出人意表之外”的《东方杂志》连载页

另外,书中提到1918年钱玄同、刘半农在《新青年》上捏造“双簧信”,至1935年郑振铎《新文学大系》第二集《文学论争集》“导言”方点明假托王敬轩一文出自钱玄同手笔,十七年间再无任何其他公开的线索。查《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有《对于〈 新青年〉之意见种种》,或可引为此事的旁证:“贵记者对于此间的谬论,驳得清楚,骂得爽快;尚且有糊涂的崇拜王敬轩者等出现,是在奇怪得很愿你们再加努力,使这种人不再做梦;——钱玄同先生,我最佩服,他是说话最有胆子的一个人。”在同一组读者来信意见中将王敬轩与钱玄同并列,显是《新青年》同仁对此举自鸣得意且暗地为之标榜的谐谑做法。

由于近代通俗读本原作反而搜集不易,樽本对所搜集诸多原作底本未能割爱,且一一指示推衍路径,对后学启发尤多。不过,林译塞万提斯《堂吉诃德》(《魔侠传》)的确切底本仍有存疑之处,林译中存在的类似问题亦有可进一步研读的空间。书中还提到,作者后来获悉林纾《论古文之不宜废》一文最早发表在1917年2月1日的天津《大公报》,转引文献为1917年2月8日的《民国日报》,但因过于信用《中国近代报刊名录》等目录,坦承先前曾一度误会此即为华侨在澳大利亚创办的汉字报纸《民国日报》,视人以治学行迹,亦见其猛省勇改、孜孜不倦。

最后,樽本教授虽以林纾生前对林译评价偏颇文字未予置辩为憾,据钱锺书《林纾的翻译》,则林译往往从符合“古文义法”的层面增补原作,但倘若结合其论文之语可知,林纾实将翻译小说和古文创作严格区分,本末分明,于译作小技不甚经心,故亦不屑为之辩。然虽不欲辩,亦有其不得不辩者乎?无论如何,此书足以为海内林译研究学人铭戒。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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