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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向社会公布啦!

2018-12-16 10: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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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新闻发布会

12月14日上午,天津法院集中宣判四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随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及天津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充分展示天津法院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震慑黑恶犯罪势力,赢得社会各界对依法审判黑恶势力的支持。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紧紧围绕创建“无黑”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利剑、用重典、出重拳,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已审结了以红桥穆嘉等32人涉黑案为代表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14案114人,4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6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罚金共637.7万元,11人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贯彻了依法从严惩处的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有21案257人。

此外,天津法院还严把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关,从严掌握减刑的频率和幅度;积极建立预防惩治和线索转递机制,深挖关联犯罪和“保护伞”,向市扫黑办转交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4条。建立协同打击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缉枪缉爆、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化斗争成果。同时加大在重点案件关键时间节点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宣传机制,创新思路,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村两委换届选举、驻村帮扶、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相结合,增强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阶段,天津法院将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实现精准打击、严厉打击,持续扩大打击成效,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反腐”“打伞”工作,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集中宣判涉黑恶势力犯罪

案件情况

1

一中院

2015年初,被告人穆嘉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擅自成立公司,对外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后不满足于获取高额利息,以该公司为“外壳”,形成以穆嘉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共20起,欺压、残害群众,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影响极其恶劣。12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穆嘉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驳回王艳芳等五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Tips

“套路贷”中的常见套路如下:

(1)以“小额贷款公司”招揽生意

打电话、散发宣传广告,以“无抵押、低利息贷款”引诱被害人上钩。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2)在合同上玩猫腻

出借人会拿出很厚的合同,甚至是空白合同让借款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借款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合同上写的借款金额一般都不是借款人实际借得的款项,而是要扣除保证金、服务费、中介费等项目。借款人最终到手的款项一般要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

(3)制造“证据链条”

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书,有的还要求办理公证手续。出借人会将合同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然后让借款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锁链。有的还要求借款人抱着提取的现金进行照相,制造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借款金额的假象。

(4)肆意认定违约

出借人会利用“玩失踪”、不接电话等手段,让出借人违约,并要求借款人赔偿高额的违约金、手续费等。

(5)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会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把借款人介绍到另一家借款公司,目的是让借款人签订更高额的借款合同,从而债台高筑。

(6)软硬兼施“索债”

通常有两种方式索债:一是利用制造的证据链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非法手段,强迫借款人还款。

我们大家要树立、强化防范“套路贷”意识。一旦自己被“套路”了,要及时报警,如实向警方陈述详细案情。如果发现涉黑“套路贷”,要向相关扫黑除恶部门举报。

2

东丽法院

以被告人郭特、张志强、宿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7年4月至10月间分别在本市河西区、河东区、东丽区的多家KTV歌厅包租单间,利用微信添加附近的人的方式,散布虚假色情信息,诱骗50余名被害人到其包租的歌厅消费,用威胁、恐吓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乘机索要高额酒水、服务、房间等费用,索取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十八名被告人均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及均并处罚金。

Tips

1、从本案看,遭到犯罪分子侵害后,报案的被害人较少,呼吁广大群众要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对于人身或财产遭到不法侵害后,要及时报警,主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时打击犯罪,净化社会空气。

2.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违法信息,拒绝各种不良诱惑,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

宝 坻法院

2017年10月份,天津市宝坻区大白街道甜水井村和靳家庄村整体拆迁,为牟取不法利益,形成以王建秋为首要分子,靳长鹤、白红亮、白建业为重要成员,张伟、李群、尚贵宝、冯春兴、孙伟阳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审理,被告人王建秋、靳长鹤、张伟、李群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责令被告四人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六千元。

Tips

通过这个案件,启示广大群众在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向司法机关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使司法机关能够迅速准确的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最初阶段,避免社会危害性的进一步扩大。

End

文字:吴玉萍

编辑:王晓婧

责编:吴玉萍

审核:祖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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