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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尝试推动法定领域外的公益受损问题,制定办案规制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张晨阳
2019-02-27 10:3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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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检察公益诉讼情况。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仍存不少困难题。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第八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互联网、安全生产等领域侵害公益现象突出,但未列入公益诉讼范畴,面对法定领域外的公益受损问题,检察机关将尝试推动。

诉前程序占比九成,诉讼范围扩到意识形态领域

第八检察厅是最高检承担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对最高法院开庭审理的和最高检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负责对地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指导。

数据显示,2018年1-11月,全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其中诉前程序76932件,提起诉讼2560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884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9916件。

“通过去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排查,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绝大多数集中在诉前督促程序。”胡卫列指出,2018年1-11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5.6%,其中90%为诉前程序,诉前整改率达94.4%,比试点期间诉前整改率提高18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一年里,检察机关开拓了公益诉讼新领域。2018年5月1日,英烈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检察机关可以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职权,“将公益诉讼范围从物质领域拓展到精神层面和意识形态领域。”胡卫列说。

基于此,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摸排案件线索,共办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公益诉讼领域案件50余件,其中提起诉讼6件。

推动法定领域外的公益诉讼,制定办案规则完善调查机制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

面对法定领域外的公益受损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应对?胡卫列表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都有一个“等”字。检察机关将积极稳妥地进行“等”外的尝试。

胡卫列解释说,一方面要坚持严格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另一方面,针对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要审慎而积极地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亦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胡卫列指出,一是互联网、安全生产等领域侵害公益现象突出,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二是符合检察公益诉讼特点规律的法律规范体系尚待完善。三是检察调查保障、跨区划管辖等法律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亟需培养补充专业人才。

基于此,最高检将分步骤推动公益诉讼相关立法、司法解释的完善。继续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破除全流域、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制定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一体化办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同时,最高检还将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重点发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加强办案理念引导,更注重办案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提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数量,推动解决起诉类型不平衡问题。

    责任编辑:王鑫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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