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家网信办: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

“网信中国”微信公号
2025-07-18 17:38
中国政库 >
听全文
字号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报送要求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二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手续。

二、信息报送时间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达到100万人的,应当自数量达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报送。

(二)本公告发布前,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数量已经达到100万人的,应当在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信息报送。

(三)报送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三、信息报送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请直接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https://grxxbh.cacdtsc.cn),按照系统首页提供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说明(第一版)》,准备相关材料并履行信息报送手续,也可从中国网信网(https://www.cac.gov.cn)首页“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栏目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

四、法律责任

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报送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王晓峰
    图片编辑:李晶昀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