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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二审择日宣判,"被告将网暴狡辩成舆论监督"
9月22日,大象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于今日上午9点半进行二审开庭审理,10点半结束,未当庭宣判。
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网络大V和一名情感主播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养家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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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代理律师讲述二审细节
据刘学州养家亲属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对方提交了一组新证据,家属方当庭提交了9组证据。在庭上对方表示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不是亲生的,没资格告”,以及强调自己是“正常的舆论监督”。
周兆成律师认为,‘暖心姐姐’提交的新证据站不住脚,“她称养家没管好刘学州存在失职,强调自己是‘正常的舆论监督’,她只是劝刘学州和父母好好相处。但是我想说,刘学州是未成年人,暖心姐姐作为情感主播,长期关注各类热点事件,其言论存在影响力。 不管你是大V还是小博主,骂未成年人、侵权就得担责。”
周兆成律师还称,我们起诉不是为了经济赔偿,就是想给刘学州讨个公道,也是给所有孩子筑道“网络防护墙”——别以为网上骂人不用负责,法律其实不答应!
今年6月9日,该案一审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自媒体大V“真话哥”与“暖心姐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了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律师费,共计5.7万元。但是,一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后来提起了上诉。两名被告一审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此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刘学州养家家属认为,刘学州曾因寻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2月27日,警方匹配结果比对成功,刘学州已和亲生父亲见面。本以为事情已迎来圆满的结局,然而后来刘学州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导致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于某与张某分别通过使用“真话哥”账号发布视频和使用账号“暖心姐姐(情感主播)”账号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留言,发布了侮辱、诽谤刘学州的信息,传播后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煽动,对刘学州产生负面评价,使刘学州遭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精神遭受重创,造成了其自杀的严重后果。
最终,法院认为,于某和张某发布的视频和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死后,在刘学州生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在刘学州死后侵害了他的名誉。判决二被告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 元。9月21日,刘学州养家舅妈柴女士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一审判决后,“暖心姐姐(情感主播)”张某上诉,作为家属,他们认为张某的言论充满恶意,并使刘学州遭受了网暴,最终导致其自杀。该案将于22日进行二审开庭审理,他们也在等待最终判决结果。“我们不为钱,只想为孩子讨个公道。”柴女士说。
此次庭审存在两大核心争议点,知名学者储殷将出具专家意见9月21日,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一是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是否具备维护刘学州逝者名誉权的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被上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刘学州名誉权的侵害。
周兆成还透露,此次庭审中,知名学者储殷将作为专家证人出具专家意见,为案件提供专业法律与社会视角分析。
9月22日,周兆成律师还发文称,这正是当前网络维权的残酷现实:受害者维权如攀山,侵权者施暴如泼水。也正因如此,储殷教授的介入更具意义。在庭上出具的专家意见,他将围绕三大核心问题表达观点:第一, 如何精准认定网络暴力中的“恶意言论侵权”,避免“正常评论”与“人格侮辱”的边界模糊。
第二,如何破解“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结构性困境,让受害者不再“赢了官司、输了精力”。
第三,平台在网暴事件中应承担怎样的审核与处置责任,能否建立更高效的“一键反网暴”机制。
此前,我们就呼吁法院提高精神赔偿标准、支持维权成本转移,甚至未来引入“惩罚性赔偿”。储殷教授作为知名学者,其意见一定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专业参考,更能够推动全社会对“反网暴”的深度思考——毕竟,刘学州的悲剧不该只是一个个案,更该成为改变的开始。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自大象新闻、大皖新闻原标题:《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二审择日宣判,"被告将网暴狡辩成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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