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家发改委: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多项规章文件

中国新闻网
2019-04-01 12:06
财经上下游 >
字号

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21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件规章(《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关于印发〈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价格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的通知》5件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发改委: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多项规章文件)

    责任编辑:张静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