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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环卫工人清晨被撞不幸身亡,当地警方通报:胡某某(女,23岁)醉驾致2人死亡,同车1人轻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6-06-16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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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6月15日6时25分许,在江苏连云港灌南县灌河路,两名环卫工人正在进行清扫作业。此时一辆机动车高速驶来,该机动车前方还顶着一辆面包车残骸,径直撞上环卫工人与他们的环卫车,二人双双遇难。

16日,记者联系灌南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遇难的两名环卫工是一对夫妻,六十多岁。

事发地附近一商户向记者介绍,他也认识这对遇难的环卫工夫妻,“他们就住在这附近,人特别好,有时候还到我店里玩。”该商户表示,事发时他的车子就停在自家店门口,离事故发生地点有30多米,但他的车子也在此次事故中受损。

一名目击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早上他在灌河路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听到后面砰的一声,一块碎了的环卫工三轮车残骸在他右侧飞了过去。不到两秒肇事车就撞了上来,他在车上感到非常强烈的推背感。他下车查看,肇事车把他的车后部撞得变形,被后保险杠弹开。

该目击者还称,他看到远处有一辆严重变形的面包车,两名环卫工人被撞的位置距离他有一两百米,后来救护车和殡仪馆的车都来了。

江苏灌南警方今天下午发布通报:

2026年6月15日6时25分许,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胡某某(女,23岁)驾驶小型轿车,沿灌河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先后与路边车辆及环卫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同车1人轻微伤。

经检测,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45.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排除毒驾嫌疑。目前,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闻多一点:

去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对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

江苏无锡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这几大误区

千万别“踩雷”

误区一:少喝点没事,不影响开车

真相:该说法误将“无明显醉酒症状”等同于“具备安全驾驶能力”,极具风险性。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 ,且≦80mg/100ml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酒精进入人体后,会直接影响中枢神经,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速度变慢、操作协调性变差,即便没有出现头晕、乏力等明显症状,驾驶能力也已实质性下降,易引发安全事故。

误区二:推车避酒驾,不算违法

真相:这种做法忽视了推车行为对公共道路通行的影响,以及酒后体力下降、反应迟缓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从法律定义来看,酒驾需满足“酒后状态”“驾驶行为”“危害道路安全”三个条件,推车时无人操控车辆核心部件,车辆未主动行驶,且行为人主观有规避酒驾意识,一般不认定为酒驾,但酒后人体反应迟缓、体力下降,推车时易因控制不住车辆滑行引发碰撞,或易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若发生碰撞等事故,仍需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责任,自身安全也无从保障。

误区三:酒后在小区内挪车,不算违法

真相:该行为忽视小区道路的公共通行属性,以及酒精对操作判断的影响,即便短距离移动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法律规定的“道路”不仅包括公路、城市道路,还涵盖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单位管辖场所、开放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等。酒后在小区内挪车虽距离近、环境相对封闭,但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能危及行人或其他车辆安全。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可能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但仍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需承担暂扣驾驶证、罚款等行政责任。

误区四:吃蛋黄派会被认定为酒驾

真相:吃蛋黄派造成的呼气式检测数值升高属于典型的“假性酒驾”。蛋黄派因制作工艺需要添加食用酒精作为防腐剂,食用后酒精会短暂残留在口腔中,不会进入血液,通常5-10分钟就会自然挥发。我国法律判定酒驾、醉驾的核心依据是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而非呼气式检测仪的初步筛查数据。吃蛋黄派等含微量酒精的食物,不会导致血液酒精含量升高,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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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名环卫工人清晨被撞不幸身亡,当地警方通报:胡某某(女,23岁)醉驾致2人死亡,同车1人轻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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