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大反转!周口男婴失踪竟是自导自演的闹剧!律师:母...

2019-05-21 00: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本文原标题:《大反转!周口男婴失踪竟是自导自演的闹剧!律师:母亲可能构成遗弃罪》

“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

5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

对此,律师解读称,若事件属于自导自演,母亲可能构成遗弃罪,参与者按情节或涉嫌犯罪。

1

婴儿丢失时警方以“盗婴案”悬赏

婴儿找回时不再提及引舆论关注

此前报道,5月16日,河南周口,一位母亲带着4个月大的儿子散步时突然晕倒,醒来后孩子失踪了。

39岁的刘女士告诉媒体,自己有低血钾症,以前也曾经晕倒过,这是她的第二个孩子。事发的地点离家不过几百米,附近是公务员小区。刘女士的丈夫朱先生介绍,根据刘女士的观察,事发前附近没有人,她晕倒之后一段时间才被路人发现,通知家属。

19日,周口警方发布通报,孩子被安全带回。

与警方5月16日发布的悬赏通告相比,19日发布的通报没有了“盗婴案”的表述,而是换成了“婴儿丢失”警情。

警方5月16日发布
警方5月19日发布

这份在微博只表示“婴儿丢失”的警情在凌晨已经查清,跟通常的警情通报不同,没有提及嫌疑人。微博下有评论认为“这个通报感觉有点别扭,对偷孩子的人只字未提,不知道什么情况,连是男是女都没说”,质疑“到底有没有偷孩子的人”。

2

亲属曾表示主动送回孩子不追究其责任

律师: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刑责

河南《大河报》的新媒体引述知情人称,此前报道中的街边小公园并不是男婴丢失的现场,这起事件“和去年浙江乐清那个11岁男孩丢失类似,但又不完全一样。”

去年11月,浙江乐清一名女子报警称儿子失联,警方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连续几天搜寻,最终证实是女子因为和丈夫感情纠纷,编造虚假信息。

在河南周口的这起“婴儿丢失“事件中,亲属曾经表示,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照样兑现悬赏并且不会追究责任。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利表示,目前案件还处于调查中,无法做出定论,但如果孩子的确是被人故意抱走的,就构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有人确实故意把孩子抱走,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是无权利免除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依法追究的,这个受害人可以出于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作为一个减轻量刑的一个情节进行处理。”

而如果涉及到编造虚假信息,前边提到的浙江乐清的女子今年4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北京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超表示,河南周口的“婴儿丢失“事件如果不是偷盗,也还可能涉嫌串谋拐卖或者拒绝抚养。

3

知情人称系家庭矛盾

参与者有孩子母亲及其亲友

5月20日,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系家庭矛盾,是孩子母亲和家人策划了‘丢孩子’一事。”另一位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亦证实,参与策划的有孩子母亲及其亲友,事发后参与策划者迫于社会压力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在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被控制,现已被带回周口。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知情人表示,虽然此事系策划的闹剧,但不希望因此而伤害了关心此事的人。

4

看完网友大怒

从事情发生开始大家

都揪着一颗心替你们担心,

结果却是你们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

这实在太叫人心寒了

毫不夸张的说

这是一种浪费公共资源

消费大家的善良和爱心的行为

必须严惩
有网友表示

以后都不敢相信这种事情了

详情请戳图↓

最终

乐清法院以涉嫌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判处乐清“失联男孩”母亲

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晨报君想说这位母亲实在太不应该了

要知道为了帮她找孩子

大家有多努力吗

与之前“乐清男孩”失联类似,该事件同样动用了警方和大量的社会资源。河南周口一孩子失踪引发关注,全网揪心。警方多次通报事件进展,并发布悬赏通知。

据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通报,5月16日11时45分,群众朱某报警称,其妻带着4个月大的儿子在周口公园对面小路散步时晕倒,醒后发现孩子失踪,其妻子患有低血钾病,有晕倒史。

16日,@平安周口发布了两则通报:

此后,周口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对提供线索破案的奖励5万元。

此外有报道指出,该局有关民警自5月16日接到报案后,就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连夜开展工作,走访排查了大量线索,全力侦破此案。

此外,案件还动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官方媒体、明星妈妈等纷纷接力转发。

所以希望大家

日后别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

否则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来源:新京报、周口警方通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中国之声

值班编辑:倪王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